一、辖区国考断面水质
2021年14个国家断面地表水考核水质均达Ⅱ类,符合年度考核目标,且较2020年水质有所改善。
二、辖区省考断面水质
怀化市35个省考断面水质均为Ⅱ类及以上水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且城市水质综合指数较上年有所改善。
三、地级、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
我市共1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3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达标率100%。
四、主要水污染物减排
根据“十三五”市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我市在2019年已超额完成,2020年减排任务持续推进。2021年11月30日根据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十四五”及2021年怀化市生态环境有关指标计划》的函,将指标分发至我市各县市区,减排工作正有序开展。)
五、水污染防治年度重点工作
1、饮用水水源保护。2021年我市完成1个千吨万人及58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全面完成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158个。
2、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全力部署和推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我市15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均按要求编制完成了自评估报告并在当地政府的官方门户网站进行了网上公示。持续推进园区精细化分类管理,积极推动重点园区开展第三方治理。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和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并已于2021年12月入驻园区开展工作。
3、枯水期水生态环境管理。为保障枯水期地表水水质安全,有效预防与应对枯水期地表水环境污染事件,我市制定了《怀化市枯水期地表水生态环境管理应急预案(试行)》最大程度降低枯水期水量降低与地表水环境污染事件对流域水质影响,保障了居民饮用水安全。
4、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整治工作。推进化工园区实施第三方治理,深入推进尾矿库污染治理,基本完成市内58座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开展“怀化市重点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建档工作”自省生环委11月17日对全省重点河湖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建档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后,我市加大协调部署,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加快实施,目前已达到工作进度要求。建立完善跨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积极开展环境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加强重点企业、各类工业园区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5、“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工作。稳步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我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环境保护要点的编制工作及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初稿)的编制任务。
6、水污染防治资金落实管理工作。2019年至2021年,我市共有12个项目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支持总额1.0750亿元。资金拨付率100%。项目全部按《湖南省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试行)》要求落实管理规定,并基本达到时序进度。
7、船舶防污染设施管理。我市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已于2019年全部完成,并建立了船舶污染设备台账。从2020年10月起开始推广船舶污染物联单监管信息系统,通过联单制度信息化管理来实现对船舶污染物的跟踪和后台数据化管理,并积极组织全市各水运企业培训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使用和船E行小程序操作,确保我市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闭环管理信息化得到有效落实。
8、城市生活污染收集处理。市本级三座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7692.7万吨,COD消减量10661.05吨。污水处理率95.8%,污水收集率61.2%,在2018年基础上提高19.12%。
9、巩固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全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经过公众调查,黑臭水体未发生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