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怀化市1-8月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供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21-09-30 09:57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环保人员现场采样监测

饮用水安全问题是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身体健康的重大问题。为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安全水,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70号),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我市相继出台了《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实施意见》(怀政办发〔2019〕2号),现将我局就相关工作开展的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1、严格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019年以来,我市各级政府按照《怀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怀生环委办〔2019〕2号)、《怀化市贯彻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怀环发〔2019〕20号)安排部署,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持续推进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全面完成了49个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531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重心由城市向农村地区延伸走出了坚实的一步。

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生态环保、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各县市区制定的《城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要求,持续推进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完善水源地保护区标志标牌、界碑、隔离防护等设施,排查和整治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完成了市级、县级及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及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问题整治102个;深入核实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及疑似环境问题150个。排查了193个“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正有序推进;完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础信息,为保护区环境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开展了县级及以上、农村“千吨万人”和乡镇级“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分析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现状与规范化建设要求存在的差距,并提出相应整治措施,加强整治与监管;建成了4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在线监测站,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站点选址论证工作的通知》(湘环办〔2021〕64号,我市还将建设24个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站,2022年底有望实现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全覆盖;为了巩固县级及以上饮用不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成果,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回头看”核查行动,确保我市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常年稳定在100%。

3、加强监管执法

推动落实环保综合管理机制,落实《怀化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怀化市较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格局;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加大政法部门对环保执法的支持,严肃查处保护区涉水环境违法问题,并严格新建项目环保准入把关,从源头上防止高污染、高能耗涉水项目上马;强化突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以中央、省环保督察为契机,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下达环境治理清单,重点巩固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的整改成果;严把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许可审查关,把水质检验作为卫生监督的重要内容;开展农村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安全监督巡查,督促各镇、村完善农村生活饮用水净化消毒设施,确保全市农村集中式供水水质卫生上到一个新台阶。

4、加强饮用水水源应急能力建设

以强化基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为重点,以提升环境应急保障水平为基础,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守环境安全底线,修订了《怀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怀化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编制《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全市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