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一批 公开时间:2021年5月3日)
序号 |
受理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HN202104260031 |
怀化市溆浦县紫金山风电场施工期后未进行生态修复,导致水土流失。 |
溆浦县 |
生态 |
2021年4月28日,溆浦县风电办、溆浦县工信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开展了调查核实,反映的“施工后未进行生态修复”不属实,反映的“导致水土流失”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溆浦县紫荆山风电场风机平台、道路上下边坡均已完成绿化,生态修复效果良好;调查询问溆浦中电建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得知,该公司始终坚持水保环保“三同时”原则,在项目施工期同步进行了生态修复,在项目投产发电后按要求开展水保和环保相关验收,取得了验收批或是专家验收意见;但在现场也发现进场道路部分排水沟和沉砂池堵塞,路面存在冲刷现象,最终导致了水土流失问题。主要原因为正在建设溆浦太阳山风电场占用紫荆山风电场进场道路,重型车辆进出导致部分排水沟和沉砂池堵塞。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溆浦县风电办、溆浦县工信局已经责令溆浦中电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对排水沟、沉砂池等进行及时清理,疏通水系,避免道路冲刷引起水土流失。 整改情况:正在筹备整改前期工作。 |
无 |
2 |
X2HN202104260047 |
怀化市会同县大唐华银怀化石煤项目动工建设,破坏沅江生态环境,群众质疑项目合法性、合理性。 |
会同县 |
其他 |
会同县组织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和林业局和金竹镇人民政府对“怀化市会同县大唐华银怀化石煤项目动工建设,破坏沅江生态环境,群众质疑项目合法性、合理性”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该信访举报件所反映的问题情况不属实。 怀化市会同县大唐华银怀化石煤项目已取得国家水利部、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等相关部门的文件批复和许可,目前尚未动工建设,未对沅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
不属实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