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CR-2018-01004
怀政办发〔2018〕7号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怀化市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怀化市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已经第五届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怀化市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推进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保障畜牧业绿色发展和畜产品的有效供给;坚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府支持、属地管理”原则,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指导畜禽养殖企业严格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原则,采取经济高效适用的处理模式,实现粪污就地就近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全市基本建成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区域发展特点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和相关制度及政策措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5%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2019年,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溆浦县、国家级和省级畜禽养殖规模示范场、现代农业产业园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2020年,全市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有机肥替代化肥的比例达到2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调查摸底
各县市区要组织专门队伍,在原有摸排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深入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调查摸底,对畜禽养殖场的养殖品种、规模、法人、联系方式、坐落位置,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进行逐户调查、逐项核实,并分类建档、登记造册,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一户一档。调查摸底情况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市畜牧水产局。(市畜牧水产局牵头)
(二)优化畜牧业布局
各县市区要组织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以生猪养殖为重点的畜牧业结构调整,严格遵守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有关规定,将生猪养殖从禁养区向限养区、适养区转移,从养殖密集区向环境容量大的区域转移。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畜禽养殖,大力推进南方现代草地项目建设。协调处理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产业发展的矛盾,坚决防止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市畜牧水产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参与)
(三)加快畜禽粪污治理
结合地域特点,大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科学指导畜禽养殖场进行圈舍标准化改造及设备更新升级,建设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装备,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推广干清粪、粪污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粪污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配套完善粪污收集、输送、处理等设施设备,实现养殖过程的粪污有效控制。(市畜牧水产局牵头,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参与)
(四)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坚持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大力引进和发展现代化的畜禽养殖企业,大力推广高效实用技术模式。坚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依法依规限期全部退出,严禁禁养区内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引导规模养殖场配套相应规模粪污消纳用地,推动种养协调发展。鼓励和支持在养殖密集区建立粪污处理中心,在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与病死畜禽分户(区)收集、集中处理,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池等设施,因地制宜采取经济高效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全量替代化肥就近就地还田利用。建立健全种养结合农牧循环产业发展机制。按照科研推广结合、农艺农机配套、种植养殖匹配的要求,集成推广应用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大力提高有机肥的使用率,实现种养业布局协调、生产配套、产业融合的绿色发展新格局。鼓励利用荒山、缓坡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以林地作价入股等形式共同参与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和经营。(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参与)
(五)加快畜牧大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溆浦县是畜牧大县、全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县。要以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把资源化利用和项目实施统筹谋划,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科学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整县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要鼓励引导规模养殖场建设必要的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或建立有机肥加工厂,对现有基础设施和装备进行改造升级。要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2018年6月底前完成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主体工程建设,对病死畜禽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理。要及时总结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确保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溆浦县人民政府牵头,市畜牧水产局参与)
(六)落实畜禽养殖业环评制度
各级环保部门要综合考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要求,协调畜禽养殖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对农业园区内配套建设的规模养殖场、集中的养殖小区,要区别于工业企业,合理简化环境评价手续。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推动畜禽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有效落实。探索建立联户(合作社、企业)污染治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共享共营运机制。(市环保局牵头,市畜牧水产局参与)
(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部门职责,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间,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于2018年5月底前制定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并抄送市畜牧水产局和市环保局备案。(市畜牧水产局牵头,市环保局参与)
(八)落实畜禽养殖场主体责任
畜禽规模养殖场要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第一主体责任,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要求,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应的粪污收集、贮存及处理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转,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定期将畜禽养殖废弃物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报当地畜牧和环保部门备案。(市畜牧水产局、市环保局牵头)
(九)严格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
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纳入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行“销号制”管理,达标一个、销号一个。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本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传导压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市畜牧水产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参与)
四、保障措施
(十)加大政策支持
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按时完成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率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考核指标的,市财政每年给予20万元奖励。鼓励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投资基金,用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落实沼气发电上网电量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标杆上网电价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降低单机发电功率门槛。生物天然气符合城市燃气管网入网技术标准的,经营燃气管网的企业应当接收其入网。落实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支持生物天然气和沼气工程开展碳交易活动。对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模养殖符合《环保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税法政策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免征环境保护税。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实行敞开补贴。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的要求,将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当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规模畜禽养殖用地、粪便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用地政策。畜禽养殖场的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市财政局、市农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畜牧水产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国网怀化供电分公司参与)
(十一)加强执法监管
严格畜禽养殖污染执法监管,强化监督性监测,及时公布监测信息。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对畜禽规模养殖场要建设在线监控平台。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排放监管,严格制定和执行养殖有机污染物监管标准和行业准入制度,落实规模畜禽养殖退出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养殖污染问题,要依法处置、限期整改,不搞简单关停退养,对整改不能达标的必须督促达标或强制退出,对拒不执行相关要求和行业标准的必须依法查处,探索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准入退出长效机制。加强养殖投入品监管,严格饲料使用规范,严格饲料添加剂、兽药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限量标准,严格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市场监督管理。县市区畜牧主管部门对备案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注销畜禽标识代码,不安排畜牧业项目扶持资金,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布。各级人民政府应完善公众举报渠道,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和监督。(市环保局、市畜牧水产局牵头)
(十二)加强科技支撑
积极开展畜禽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创新及推广。鼓励企业和在怀高校、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共同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科技创新,鼓励养殖户(企业)因地制宜探索易操作、效果好、成本低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新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堆肥利用、粪便垫料回用、异位发酵床、污水肥料化利用、污水达标排放等实用技术模式。支持沼气工程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集成推行应用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市科技局、市畜牧水产局牵头,市质监局、市农委参与)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系统地分析形势、梳理问题,根据本方案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抓紧制定和完善具体措施。市畜牧水产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跟踪评估并报市人民政府。(市畜牧水产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