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政办发〔2019〕9号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2018年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县市区及市直单位予以表扬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2019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对2018年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湘政办发〔2019〕6号),对2018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等17大项26小项重点工作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市州、县市区和园区予以通报表扬,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激励支持。我市市本级被奖励8次,县市区被奖励8次,全市受到省财政奖励金额列全省市州第5位。为此,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中方县等县市区和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根据绩效考核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希望受表扬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坚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继续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加快推进“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附件:2018年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名单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4日
附件
2018年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名单
一、市本级受表扬激励情况
(一)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民间投资、产业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率、完成率较高的市。省里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切块安排我省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中拿出一定的资金额度(具体根据国家切块额度定)予以倾斜。(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和相关单位市统计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洪江区、会同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予以通报表扬)
(二)落实开放崛起等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的市。
省政府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中省级签约项目履约、开工、资金到位情况年度综合考核排名前3位的市。省财政在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怀化市200万元奖励。(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和相关单位怀化高新区予以通报表扬)
(三)深入推进农业“百千万”工程和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成效明显的市。
深入推进农业“百千万”工程,推进“六大强农行动”成效突出的市。省财政在农业类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100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对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和相关单位沅陵县、洪江市、中方县、麻阳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予以通报表扬)
(四)改善财政收入质量等财政管理工作成效明显的市。省财政对怀化市给予500万元引导性奖励。(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相关单位怀化经开区、溆浦县、通道侗族自治县、辰溪县、鹤城区、新晃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予以通报表扬)
(五)落实创新引领战略等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的市。
1.年度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目标完成率较高的市。省财政在2019年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的因素分配法资金分配中予以增加1个权重数;并统筹中央引导地方专项资金、省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中,予以30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奖励。(对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和相关单位市统计局、市财政局予以通报表扬)
2.落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成效明显,在专利申请增长和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方面成绩优秀的市。省财政从2019年知识产权战略专项的专利资助经费中进行倾向性支持,每个市支持额度不低于100万元,总支持额度不低于400万元。(对牵头单位市科技局予以通报表扬)
(六)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成效突出的市。
省财政在2019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中各奖励200万元;省有关部门在分配2019年治水项目建设相关专项资金时,按提高10%的额度予以激励。(对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和相关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海事局、鹤城区、溆浦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洪江市予以通报表扬)
(七)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在国务院大督查、省政府综合督查和其他专项督查中,获得优异成绩或被通报表扬的市州。
在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中有关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督查组和省政府肯定的市。省财政按每个市100万元标准予以奖励。(对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和相关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洪江市、沅陵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辰溪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予以通报表扬)
二、县市区受表扬激励情况
(一)落实制造强省建设等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工作力度大,净增规模工业企业数量排名全省前8位或各市州排名第1位的县市区。省财政在2019年制造强省专项资金中各给予100万元专项工作奖励。(中方县受到表扬激励)
(二)落实开放崛起等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落实开放崛起“五大行动方案”和“五大项目”建设、推动消费升级、做强对外贸易、扩大招商引资、对接“一带一路”、优化开放环境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省财政在开放型经济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县市区5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并在国家和省级商务部门开展的试点工作中予以倾斜支持。(中方县受到表扬激励)
(三)深入推进农业“百千万”工程和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省财政在粮食类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县市区20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通道侗族自治县受到表扬激励)
(四)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双修”“双改”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省财政在住房城乡建设类相关专项资金安排中,按照每个县市区20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洪江市受到表扬激励)
(五)落实创新引领战略等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实施创新引领战略、落实科技改革政策、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省里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的单位培育建设省众创空间或星创天地,省财政安排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经费200万元。(溆浦县受到表扬激励)
(六)落实“双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就业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区。省财政分配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时,按照每个县区150万元标准予以倾斜支持,用于就业创业工作。(沅陵县受到表扬激励)
(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力度大、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县市区。省财政在2019年义务教育综合奖补资金中一次性各给予500万元奖励。(芷江侗族自治县受到表扬激励)
(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的县市。省财政在统筹分配中央和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时,按照每个县市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优先纳入医改相关试点,优先支持向国家申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地区,并对其典型经验予以推介。(新晃侗族自治县受到表扬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