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你这里不能卖散装食盐,这是有安全风险的。”7月31日,洪江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塘坨市场检查时发现某食杂店销售散装食用盐,不符合有关规定,当即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经营户立即停止销售。这是连日来该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的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缩影。
本次专项检查,以邹菜腊味、百年酱园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食盐加工使用单位、辖区内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食杂店等食盐零售单位为重点对象,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盐购进渠道是否合法,食盐仓储条件、包装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贮存销售散装、无标签或者不符合有关碘含量标准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盐,是否存在擅自销售非碘盐、工业盐等情况,严厉打击食盐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隐患排查。全面排查隐患,督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自查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和排除食盐质量安全隐患。强化宣传教育。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不断强化帮扶宣贯,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食盐经营者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要求经营者规范食盐经营使用行为,依法依规采购使用食盐,确保食盐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截至目前,共检查食盐零售单位39户,餐饮服务单位23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7户、出动执法人员74人次。下一步,该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强化监管措施,严厉打击涉盐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食盐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食盐市场平稳有序、食盐质量安全放心。
(刘文颖 罗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