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检察:刑事法庭进乡村
发布时间:2020-07-31 08:59信息来源:怀化新闻网
近日,会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深入案发地金子岩侗族苗族乡陈家村,公开审理由会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升涉嫌失火罪一案,并当庭对犯失火罪的被告人陈某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二个月。
由于被告人陈某升在失火后采取了积极的扑救措施,而且在第二天公安机关找其调查时主动承认失火一事,之后挨家挨户地到被害人家里赔礼道歉,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在审查起诉阶段,又认罪认罚。考虑到被告人具有以上从宽处理情节及被告人的年龄、身体状况、家庭困难、平时的为人表现等实际情况,合议庭最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龙雪峰 赵香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