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黔边界检察机关联手,确保清水江水清江碧

发布时间:2020-05-12 08:48信息来源:怀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湖南省沅水河自洪江市托口镇以上有二条主要支流,分别是清水江和渠水河,其中清水江有将近三十公里河段蜿延处在湖南省会同县与贵州省天柱县交界地段。保持清水江水清江碧,维护好流域内的生态环境,对湘黔两省边界地区的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近年来,作为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职责的湘黔两省交界的清水江地区的检察机关一一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和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作为自己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根本要求,建立工作协作机制,联手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共同呵护一江碧水。

一是向流域内广大群众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宣讲水资源对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作用,让流域内的人民群众提高爱护环境意识,自觉加入到保护环境的行列中来。

二是建立巡河制度,坚持一个季度联合巡河不少于一次,每个月各自巡河一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加以处理解决。

三是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对流域内出现的环境破坏、水体污染等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大胆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四是对发现的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砂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非法占用林地、污染环境等犯罪活动,及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自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以来,两地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履职案件8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事案件2件,有效地维护了清水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犯罪活动已基本杜绝,现在的清水江水清江碧,环境优美,人民安居乐业,好一派世外桃源景象。

(通讯员 龙雪峰 赵香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