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守好百姓“救命钱” 怀化市医保局多举措推动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5-11-14 08:59信息来源:怀化新闻网

医保基金监管关乎老百姓看病就医的“钱袋子”。11月12日,记者从怀化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多措并举落实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现已推动全市医保从业相关人员备案登记率稳定超过96%。

近年来,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但部分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依然屡查屡犯、屡禁不止,传统监管模式只能处罚医药机构、无法“监管到人”“处罚到人”。

在此情况下,今年3月1日起,怀化市医保局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3号)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湘医保发〔2025]4号)等文件规定,对相关人员2025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进行责任认定和记分管理。简而言之,通过建立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对违规责任人进行记分管理,将监管触角延伸至具体责任人,让真正的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推行的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着重从医保支付这一关键环节入手,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通过梯度记分的形式,引导医务人员从源头上加强诚信意识和自律管理,防范犯罪行为,全力促进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努力保障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市医保局负责人介绍,实行的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将在对定点医药机构作出行政处罚或协议处理的基础上,由作出处理的部门认定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根据行为性质和负有责任程度等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记分。记分档次分为1至3分、4至6分、7至9分、10至12分。

对违法或违反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的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明确处罚。一个自然年度内记分达到9分的,将暂停其医保支付资格1至6个月,暂停期内提供服务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急救、抢救除外);一个自然年度内记分达到12分的,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终止期内所提供服务发生的医保费用将不予结算。其中,由于小的违规行为累计记满12分的,终止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一次性记满12分的,终止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

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落实工作,多次组织市本级医保支付资格培训、召开全市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培训会,认真与市本级和县级所有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详细解读制度内容、备案流程、计分规则及管理要求,确保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目前,全市已累计对相关人员实施计分管理超100人次,计分管理已产生实质性规范与震慑效应,有效促进了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基金使用效率的提升。

下一步,怀化市医保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落实机制,推动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媒体记者 杨丽红 通讯员 张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