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违规焚烧祭祀用品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5-09-02 07:58信息来源:怀化新闻网

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火灾事故,建设文明健康、安全环保的宜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防火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就中元节管控期间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焚烧祭祀用品倡议如下:

一、管控期间:2025年9月1日至6日

二、禁止区域:一是怀化市中心城区,具体范围为东至金海路市委党校,北至月池路,西至西环路,南至沪昆高铁。二是怀化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含国际陆港)的党、政、军机关(含街道办事处)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敬老院;商场、超市、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风景名胜区和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主次干道及地下通道;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三是禁止在市委党校、怀化学院东院、怀化市四医院、中坡山林科所、市生态环境局、怀化市职业技术学院周边500米区域内及全区山地、林地及周边火灾高风险地区开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祭祀用品的行为。

三、违反本倡议,在中心城区禁烧区域范围内的道路、广场、公共绿地、政府机关、居民小区、公园、学校、医院、河流两岸及市委党校、怀化学院东院、怀化市四医院、钟坡山林科所、市生态环境局、怀化市职业学院周边500米区域及山地、林地及周边火灾高风险地区等焚烧祭祀用品,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对违反本倡议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市民开展祭祀活动应当文明节俭,主动摒弃不文明行为。综合考虑既保护生态环境,又尊重传统习俗,提倡采取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及广大职工,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