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交通安全宣传示范村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7月26日,溆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赶集的契机,以“一盔一带”为载体深入辖区桥头水村开展多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把交通安全写入村民公约,掀起入村宣传新“攻势”。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根据《湖南省交通安全宣传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交通领域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5月份起在全市广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示范村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怀化市公安交警直属大队及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紧紧围绕 “拟好一份村规民约”“管好二个轮子”“守住三个阵地”“抵制四种行为”四个重点为基础,结合本村本土的乡情和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点,广泛征求全体村民意见,修订一份《村民交通安全公约》,并召开全体村民大会通过、周知,建立村支两委组织执行的保障机制。经营好广大农村地区人群最密集的中小学校、婚嫁寿丧宴会和村办活动场所三个宣传阵地,在村庄出入口、路口、农村文化广场或者礼堂等场所建有宣传阵地,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发动中小学生强烈抵制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黑校车、校车超员、摩托车接送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监督家长不酒驾,正确使用头盔和安全带。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联合有关行业开展“买保险送头盔”“买电动车送头盔”等活动,用“村村响”大喇叭讲身边人身边案例,发起交通安全宣传主题的广场舞、戏曲作品创作,普及交通安全常识等多种形式,创建具有当地特色的交通安全示范村,具体达到有宣传阵地、有宣传活动、有宣传特色、有宣传成效的“四有”工作要求。
截至7月底,全市共有溆浦桥头水村、洪江市板桥村、麻阳岩田坡村、芷江沙湾村等14个交通安全示范村全部完成了村民公约的制订及公示。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示范村创建工作,基本摸清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工作现状,怀化交警微信公共号、微博、村村响大喇叭、交通宣传小分队下乡入村等一系列符合新形势传播特点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方式方法得到了群众的欢迎,并在各县市区推广。交通安全宣传示范村创建工作使交通参与人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显著提升,酒驾、无牌无证驾驶、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
(记者 杨戟 通讯员 刘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