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2018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公布 民办学校不得随意调整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8-08-31 08:21信息来源:边城晚报

8月29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2018年怀化秋季学期中小学收费标准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然实行学费全免,民办学校收费原则需要标明,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了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还可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校服费、就餐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小学1至2 年级不得推荐使用教辅材料。

普通高中学校可按规定收取学费、课本费和新生入学体检费,不得另收其他费用。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分别为每学生每期1000元、800元。

民办学校不得随意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如要调整学费标准需要充分听取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意见,并提前60天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同时,民办学校应按学期 (或学年)收费,不得跨学年收费。(记者 向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