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环保税征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8-03-26 16:53信息来源:怀化市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已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按税法规定,环保税实行“按月计算,按季申报”,4月1日即将迎来环保税首个申报期。为切实做好全市环保税开征工作,确保排污费平稳过渡到环保税,3月23日上午,怀化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地税局召开了部门联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我市前段准备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市县两级强化组织领导,初步建立了“财地环”三部门合作机制;二是全市环保部门移交排污费缴费企业827户次,经地税部门甄别认定环保税纳税人330户,移交工作顺利完成;三是抓好宣传培训,举办税收征管人员培训4期700余人次,举办纳税人培训辅导330户次,同时利用网络、电话、上门等形式广泛宣传环保税法。
会议就基层反映的企业排污量如何核定等问题进行了磋商,提出了解决方案和思路。会议重点围绕完善征管合作机制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就在环保税第一个申报期内,由环保部门派出技术人员到税务办税服务厅,协助与辅导纳税人做好纳税申报,达成了初步共识。会议还对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及合作方式进行深入探讨,并形成了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