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以信息化技术服务廉政建设
信息化技术,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重要支撑。将信息技术、电子技术、网络技术运用到权力公开、项目监管、物资管理、资金监控等权力运行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同时建立和完善全程监控和流程控制机制,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防控廉政风险。充分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实现其开放性、即时性和交互性优势,促使我们管理模式透明化革新、服务流程格式化改造、监控模式流程化运作,从而进一步规范公务运行、提高防控廉政风险的科学化水平。
——推进信息化技术在深化权力公开中的应用
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导致权力失去监督、失去控制,是滋生廉政风险的重要因素。为此,必须把深化信息公开作为科技防控的基础工程,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公开各项权力应用的具体项目、管理权限、审批程序、责任人员、办理要求、问责追究等要素,打造“玻璃缸”式的透明政务;要将阳光管理嵌入各项权力行使工作中去,要将风险排查和防控和各项工作同步安排,要使阳光管理与各项工作同步落实,在前一个流程应公示而未公示的,下一个流程应立即停止,将阳光管理成为权力行使工作中的“保护神”。针对目前权力公开单项性、无互动的问题,进一步打造互动式阳光管理网站,增加在线咨询、领导微博、意见交流、结果反馈等栏目,规范运行机制,使政务公开平台成为解答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听取群众建议、反馈办理结果的综合性载体,实现从展示形象向服务公众转变,从宣传功能向应用功能转变,从封闭系统向开放系统转变。
——促进信息化技术在创新监督模式中的应用
上级监督下级太远、同级监督同级太软、下级监督上级太难、组织监督时间太短、纪委监督为时太晚,这是当前体制内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在现有监督模式整体实效还不高的情况下,必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建高科技、电子化、网络化的监督平台,发挥以科技监督为主要模式的第三方监督力量,使权力行使、资金使用和服务提供等在网络上“全程留痕”,实行授权分级管理和不同职能与职权的分线运行,加强对同一业务不同岗位、同一流程不同环节的相互制衡,固化权力运行流程。根据工作流程,设立了一系列工作岗位、工作权限、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通过这种运用信息技术实现流程控制、公开监督、责任追溯的科学手段规范了政务行为。
——提升信息化技术在建立预警网络中的应用
通过预警网络的建立,能够经常性的警示人员,及时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从而有效地规范岗位权力,化解廉政风险。依托信息系统作廉政警示和宣传,如利用手机发廉政短信、发布廉政手机报、在大屏打出廉政字幕,播放廉政公益广告等。还可以利用协同办公系统和业务系统发廉政风险警句,利用“电脑警示人脑”。每个公职人员打开办公系统和业务系统的操作页面时,自动弹出个人(岗位)的廉政风险警示,点击阅读后才能进入业务系统,使教育和警示作用更实时、动态地反映出来,到岗、到位、到点;在重要工作场所设置视频、音频监控点,进行网络远程音像监控,实时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规范、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及时发现并处理现场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加大风险预警系统开发力度,运用信息、控制和现代管理学等研究成果,加强廉政风险的采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如:对于公务车辆利用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进行科技监督,每辆公车装置行驶记录仪,既可以预设行驶路线,超出行驶范围时进行预警提醒,又可以实时记录运行轨迹、里程、行驶时间等指标,用技术手段破解了公车监督难问题;对财务管理,报销流程实施事先申请费用预算,实行票据书面审批,再从财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流转报销的程序;对财务系统进行改进对于有以上手续的,再按系统审批权限逐级流转,就可报销兑现,对于无预算、无书面审批手续录入、无上级批准的都应进行报警,闭锁报销功能;对工程项目施工费用结算,应从立项到施工队伍招标、中标、验收、决算等过程均要录入控制,未完成进行预警,使得下个流程执行不了,最终导致费用不可以报销,从而保证了财务制度执行的规范性、严谨性和约束性。
——完善信息化技术在廉政监管中的应用
对于单位领导、人、财、物等重点部门和岗位,应建立完善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系统;对职责清晰、权力运行过程清楚的岗位实施“精确监管”;对权力边界不清楚、动态可变、刚性监督约束难以精确实施的岗位进行“全面管控”。防控方式主要是利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系统”实行警告、提示、督办、规范和考核。对照各单位梳理岗位风险情况进行复核,对排查不到位的及时下发《岗位廉政风险通知单》,要求立即进行排查和更新、完善。对不重视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单位,向其党、政主要领导下发《廉政风险谈话通知书》,对未定期开展廉政学习和活动的单位下发《廉政补课通知单》要求进行补学。对应公示而未公示,应招标而未招标,应集体决策而未集体决策的生产和经营行为发放《重要工作纠正通知单》。信访等部门定期将苗头性问题进行梳理,以《风险苗头警示书》的形式告知相关职能部门。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走过场或对风险管理办法不落实、疏于监管,以及风险查找、防范、监控不到位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将其问题和整改措施、整改成效等制成《整改问题公示书》,在网上进行公示。成立联合检查考核组,定期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明查暗访,一旦发现有单位存在不廉洁问题或对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单位,对责任人员和责任领导进行严肃追究责任。
通过信息化技术在廉政风险防控中的应用,综合发挥反腐倡廉制度的保证作用和科技手段功能高效、定位准确的优势,使执法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更具刚性,廉政风险识别、监控和处置更加实时,廉政风险防控与执法风险防控更趋同步,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更有力度,纪检监察机构组织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更有实据,各级干部责任意识、重点岗位员工依法行政意识得到强化,各级职能部门履行廉政建设职责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有抓手、可考评,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建设的深度融合,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