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高考期间特定区域禁飞“低慢小”航空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6-03 14:49信息来源:怀化市人民政府

为保障2026年高考期间我市低空空域安全,杜绝发生违法违规飞行行为,确保高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2026年5月13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的湖南省新版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市人民政府决定,2026年高考期间我市特定区域禁飞“低慢小”航空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小型航空器;许愿灯、孔明灯参照本通告列入管控范围。

二、禁飞区域及时段

1.法定禁飞区域及时段。根据2026年5月14日零时启用的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怀化市第三中学、怀化市铁路第一中学、怀化市湖天中学、怀化市第一中学、怀化市清华实验学校、洪江区第一中学、溆浦县第一中学、溆浦县圣达学校、芷江县第一中学、会同县第一中学、靖州县第一中学、通道县第一中学及周边为禁飞区域,任何时候严禁飞行“低慢小”航空器。

2.临时禁飞区域及时段。中方县第一中学、洪江市芙蓉中学、洪江市黔阳一中、沅陵县第一中学、辰溪县思源学校、麻阳县第一中学、新晃县第一中学及周边为适飞空域,2026年6月7-9日的8-18时,学校及周边500米以内空域严禁飞行“低慢小”航空器。

高考禁飞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高考禁飞结束后,如在法定禁飞区域确有飞行需要的,请严格履行飞行申请和备案手续,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一律不得飞行。违反本通告规定以及在禁飞区域违法违规飞行的,公安机关将采取干扰、截控等安全防范措施并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如有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举报。

    特此通告。

怀化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