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启道路交通监控取证设备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7 09:16信息来源: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辖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怀化市境内重启2处道路交通监控取证设备,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设备设置地点 |
交通违法抓拍类别 |
抓拍单位 |
沅陵县龙兴路5.2公里+0米至 0公里+400米处(由西向东) |
超速行驶的 (限速值:70公里/小时) |
沅陵县公安局 交通警察大队 |
靖州县渠阳路的新建路路口至卫门口街道路口路段(老电影院路段) |
违反交通信号在城市严管路段停车的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本公示自公布之日起公示期为5日。
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