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启道路交通监控取证设备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7 09:16信息来源: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辖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怀化市境内重启2处道路交通监控取证设备,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设备设置地点

交通违法抓拍类别

抓拍单位

沅陵县龙兴路5.2公里+0米至    0公里+400米处(由西向东)

超速行驶的

(限速值:70公里/小时)

沅陵县公安局

交通警察大队

靖州县渠阳路的新建路路口至卫门口街道路口路段(老电影院路段)

违反交通信号在城市严管路段停车的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本公示自公布之日起公示期为5日。

                                           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