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化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17 11:35信息来源:怀化市司法局

2020年,怀化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步。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全省率先运用“口袋战术”、四级干部集村部集社区、中西医并举治疗等措施,24天实现确诊病例零新增,36天实现确诊病例全部清零,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得到钟南山院士点赞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首批361件事实现全市通办,并率先建立就业用工、行政审批“两需求一贯通”机制。全市“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材料精简率、环节压减率、时限压缩率分别同比提升36%、67%、68%,企业和群众办事越来越便捷。创新推行快审快批“十个办”措施,公布容缺受理服务清单78项,可容缺受理材料112件。认真做好“六稳”“六保”政策兑现,惠及企业15861家,累计新增减税降费49354余万元,稳岗返还1561余万元,财政拨付购房契税补贴1031万元,为企业群众缓缴住房公积金5775余万元,为企业发放贴息贷款4607余万元。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1天以内,全市新登记企业27994户,同比增长9.3%。三是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大力推行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向乡镇(街道)赋权116项,明确乡镇(街道)57项、村(社区)45项公共服务事项。全市权责清单填报率99.66%、发布率99.64%。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和负面清单制度。四是优化公共服务。出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的十条措施》,市县、乡、村分别高标准建成14个、205个、276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深度融合,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成色更足。持续推动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建成投用芙蓉学校10所、乡镇寄宿制学校108所、教师周转宿舍1544套,新增义务教育学位6.7万个,义务教育大班额全面消除。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制度改革,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每院配备2名全科医生实现全覆盖,2395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五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功创建国家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城市;河长制全面落实,中心城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全域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及以上;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有序推进,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中央、省环保督察组,省“夏季攻势”交办问题及长江经济带整改事项基本整改到位。禁捕退捕扎实推进,辰溪县禁捕退捕做法获国务院督查组充分肯定。加快推进集体林业综合制改革,启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林长制试点。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森林覆盖率达71%。通道侗族自治县成功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立法质量不断提高。一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严格执行《怀化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办法》,确保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完成《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怀化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办理省司法厅、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征求意见15件次。二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经法定程序,出台《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怀化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的决定》,以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对外公布,并及时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三是加大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力度。市本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23件,其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12件。全年合法性审查市本级规范性文件75件次,出具书面审查意见21份、登记通知书23份、不予登记通知书2份。办理省政府交办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查3件。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先后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行政决策法治化步伐不断加快。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依法全面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全年合法性审查市政府重大合同40件、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和纪要等173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体制不断完善。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市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建完成。不断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全市公安机关办理其他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70起。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委托第三方评查案卷301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本级完成抽查任务287项,公示抽查结果4573条。全面推行公安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快速办理率46%。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成行政执法换证工作,全市1500余人参加全省执法资格考试。全市10万余名公职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学率100%、参考率100%、通过率99.95%,有效提高公职人员法治意识。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实效不断提升。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03件、政协委员提案191件,办复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100%。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办理一审行政案件608件、二审行政案件227件;全市检察机关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04件。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全市审计机关完成审计项目516个,通过审计核减投资额13.94亿元。充分发挥“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等平台作用,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长热线”市本级办理群众来电65584个,按时办结率99.99%;县市区办理群众来电 173716 个,按时办结率  99.96 %。“市长信箱”收到来信1217件,全部回复。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出台怀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6393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42条,编辑发行《怀化市人民政府公报》6期。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社会治理不断强化。一是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扎实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社会治安状况评价全省第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20418件,调处成功率97%,涉及金额6.97亿元。二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全面完成“七五”普法任务。召开市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责报告评议会。扎实开展“拥抱民法典,走进法治新时代”文艺巡演、“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等活动。普法依法治理喜报频传,7个村(社区)荣获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单位荣获全省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先进集体,1人荣获全省最美公益普法个人。三是扎实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积极探索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努力实现复议申请应受尽受。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全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72件,同比增长72.26%;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392件,同比减少28.2%;指导行政机关办案1500余件。四是仲裁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受理仲裁案件77件,同比增长171%;标的总额约2.8亿元,同比增长817%。五是不断提升信访法治化水平。信访维稳工作获全省先进,出台信访“三无”创建三年行动方案,全市信访总量、赴省、进京越级访、进京非访同比分别下降34%、24.1%、63.1%、82.6%,“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大信访工作格局不断健全。

一年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比如: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强;政府立法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契合度还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仍不够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和公众参与的实效还不够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力量较弱仍然是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瓶颈,基层法治机构和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二、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怀化

2021年是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怀化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怀化。一是进一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政府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统一”、有效期制度。三是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四是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两法衔接”,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五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接受党委巡视巡察。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是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行为。完善人民调解机制,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信访问题在基层有效解决。七是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自觉接受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督促检查落实。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