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怀化市(含市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版)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怀化市(含市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建立公平竞争、服务高效、管理规范、监督到位的中介服务市场体系,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统筹规范,形成《怀化市(含市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版)》,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清单动态管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情况需增加或者调整的事项,由各部门以书面形式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
二、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中介机构收费行为的审核监督,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严肃查处价格垄断、任意抬高收费标准及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的行为,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附件:怀化市(含市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版)
怀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