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化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发布时间:2022-11-09 10:47信息来源: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我委于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0月19日将《怀化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意见的征集和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共收到一条建议,即建议增加“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这一规定。因为《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此已有以上明确规定且已于2020年3月8日施行,同时也已纳入《中共湖南省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中,所以不必在《怀化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重复表述,因此不采纳该建议。

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