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推进生态廊道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发布时间:2021-04-02 10:57信息来源:怀化市林业局

为了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廊道建设的意见》(湘政办发〔2018〕83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生态廊道建设,我局于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21日将《关于推进生态廊道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意见的征集和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一、建议将怀化城区环城路和环城高速公路列入市级生态廊道范围。该建议不采纳,理由是环城高速公路已列入省级生态廊道范围,城区环城路部分路段与国道并线,属于省级生态廊道建设范围,不宜统一列入市级生态廊道范围。

二、建议将太平溪纳入市级生态廊道建设范围。该意见予以采纳。

三、在“保障建设用地”中建议增加“国家预留A级旅游景区、湖南省星级乡村旅游点、乡村旅游重点村等的游客中心、旅游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对该意见部分采纳,修改为“要统筹水利、道路、旅游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怀化市林业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