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发布时间:2020-06-15 16:02信息来源:怀化市司法局

为了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神,增强立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立法质量,我局于2020年4月22日至5月23日将《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意见的征集和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1、对住建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能划分进行调整。对该意见予以采纳。

2、增加对“国省干道”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对该意见予以采纳。

3、进一步细化对矿山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对该意见予以采纳。

4、对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车辆增加“装载质量符合治超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该意见不予采纳,不属于该地方性法规规范的内容。

5、将住建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的处罚职权分开单列。对该意见予以采纳。

怀化市司法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