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怀化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细则》的起草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促进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根据《湖南省残联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残联字〔2023〕11号)精神,我会准备联合市财政局出台《怀化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细则》,现将起草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一)上级有要求。2018年,中国残联办公厅发出《关于推动建立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18〕359号),要求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2023年9月14日,湖南省残联、湖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湖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湘残联字〔2023〕11号)(规范性文件,编号为HNPR-2023-50004),执行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该文件第六章第十九条规定“市州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工作,制定本地区补贴目录和实施细则”。同时,省残联要求,今年年底之前,全省各市州必须出台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为明年的工作开展打好基础。
(二)群众有需要。2017-2023年,我们对残疾人的辅具适配主要采取统一发放的方式,根据残疾人上报的需求,由残联集中采购辅助器具,再适配到个人,方式单一、方法粗放,残疾人满意度不高。为了解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个性化、人性化、精准化辅助器具适配需要,探索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从粗放式发放向制度化保障新模式转变势在必行。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残疾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采取自主采购、政府补贴、机构服务的模式进行辅助器具适配,这种模式提升了残疾人对辅助器具需求的个性化、差异化和便捷性,体现政策的公平性和持续性,让残疾人在辅助器具适配中感受政策保障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经验有借鉴。2021年,省残联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选择经济发展不一的长沙、岳阳、娄底、永州四市开展辅助器具补贴制度试点。从试点情况看,四个试点地区残疾人参与热情高涨,制度运行平稳,为我市建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起草过程
省残联、省财政厅文件出台后,我会责成康复部抓好组织实施。2023年10月9日-20日,我们根据《湖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了解学习其他市州的作法,结合本市实际,多次于市财政局协商,初拟了《怀化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023年11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13个县市区残联征求意见,反馈意见均为“无”;12月11日,在市残联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12月12日,向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分别书面征求意见,均回复“无意见”。12月13日,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经党组同意后,向市人民政府上报《关于出台<怀化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细则>的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请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出台实施细则”,之后我会与市财政局完成发文会签。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明确了申请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省级文件规定申请时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们对证明材料进行了明确,包括:残疾人户口本或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或者诊断证明书;重点补贴对象应提供有关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户、一户多残等证件或证明材料;委托他人申请补贴的,应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证件。
(二)缩短了初审和复审的时间。考虑到残疾人辅具适配需求的迫切性,将省级文件中初审和复审的10个工作日,修改为5个工作日。
(三)对辅具器具供应商、适配定点机构进行了规定。一是辅助器具适配机构应及时将辅助器具配送至残疾人手中,并做好适配服务。二是省残联招标入围的辅助器具供应商、适配服务定点机构要经市残联、县残联审核通过并签订协议后,才能在怀化市开展辅具适配服务,在本市要设置辅助器具服务实体店(点),采取实际体验和网上咨询相结合的形式,为残疾人提供适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