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化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解读
一、《预案》修订的主要原因
现行的《怀化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我局代市政府办公室编制,于2007年7月3日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颁布实施的。2016年6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41号),很多相关内容发生变化,因此,按照预案管理办法,必须进行修订。
九年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预案中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我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没有着重发挥政府在应急救援指挥中的作用。按照政府属地管理的原则要进一步明确。二是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责发生了变化。如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职能以前是由工商部门负责,机构改革后其职责划转到了食药监部门,因此对指挥部成员单位作相应调整和补充非常必要。三是2008年以来,国家、省出台了许多食品安全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基于上述原因,结合专题调研和对各方面意见的征求,在此基础上对原预案的内容、章节作了较大的调整和修订。
二、《预案》修订原则
本次对预案修订,遵循的原则主要是以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指导,充分体现预防为主、依法处置、科学决策的理念,贯彻现代应急救援理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强化以人为本,突出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直部门指导协调、事发地政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等功能作用;注重预案的可操作性、指导性及文字精简、内容实用。
三、《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现行预案名称为《怀化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为八章共30节,修订后的预案名称为《怀化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为八章25节,即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事故报告与评估、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
修订后的预案第一章总则大标题保持不变,第一个小标题由“工作目的”改为“编制目的”,其余四个小标题保持不变,内容作了一定调整;原预案第二章“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调整为“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下分四个小章节,小标题名称和内容均有改动;原预案第三章“监测、预警与报告”调整为“监测预警、事故报告与评估”,下分三个小章节;原预案第四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调整为“应急响应”,去掉“指挥协调”章节,增加“信息发布”章节;原预案第五章“后期处置”保持不变,分应急处置评估、事故责任调查和善后赔偿工作三个小章节;原预案第六章“应急保障”拆分为第六章“应急保障”和第七章“监督管理”,由原来的7个小章节整合为“应急队伍保障”、“物资经费保障”和“应急演练”“科普宣教”、“奖惩措施”;原预案第七章“附则”调整为第八章“附则”,分为“名词术语解释”、“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制定与实施”;原预案第八章“附录”删除。
在总体章节结构调整的前提下,新修订的预案内容也作了较大幅度修改,删除了原预案中一些过时、不实用的内容,主要对事故分级及应急响应做出了较大调整。这次修订还增加了部分编制依据,细化了适用范围、完善了工作原则、重新明确了组织体系与职责、梳理提炼了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从内容文字上作了较大修改,简明扼要、具有操作性。具体如下:
(一)关于标题。将原预案标题中的“重大”两字去掉,改为《怀化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拓宽了预案适用范围。
(二)关于总则。一是补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怀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作为编制依据。二是将适用范围具体细化,市一级主要应对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需市政府协调处置的则参照执行,充分体现层级管理、分级负责,更具针对性。三是更新了“事故分级”,依据国家的最新规定对事故分级进行了更新,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
(三)关于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案作了部分修改,主要是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发生了变化,必须作出调整。预案组织指挥体系以市应急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事市指挥部办公室、以及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构成,视情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担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任副指挥长,明确21个相关市直单位、部门作为总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
(四)关于监测预警、事故报告与评估。预案对此部分内容进行了重新提炼、精简,简明地规定了事故信息来源、报告主体、时限及报告内容。
(五)关于应急响应。预案按照分级响应原则,明确了事故响应主体、响应程序,重点对现场处置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指导性与可操作性。这一章节对事故信息发布与应急结束也进一步进行了细化明确。
(六)关于后期处置。预案增加了“应急处置评估”这一环节,评估结果将作为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处置的重要依据。
(七)关于应急保障。将原预案中信息保障、医疗保障、人员保障、技术保障、物资保障、演戏演练和宣教培训整合为“应急保障”和“监督管理”两大章,分为应急队伍保障、物资经费保障、应急演练、科普宣教、奖惩措施几个小章节。
(八)关于附则。将原预案中预案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时间等精简为预案管理与更新和预案制定与实施。
四、《预案》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怀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怀化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