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化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解读
一、重新制定的必要性
《怀化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我局和原煤炭工业局代市政府办公室编制,并于2008年1 月23 日由市政府办发文颁布实施的。实施时间超过了五年,按照预案管理办法,必须进行修订。
多年来,该预案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该预案中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
二、修改的主要内容
1、该预案作了部分修改,主要是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发生了变化,必须作出调整。 该预案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以该行业领域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事故发生地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以及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专家组构成,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分管相应工作的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和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任副总指挥,明确相关市直单位、部门作为总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
2、关于信息报告和预警。该预案对此部分内容进行了重新提炼、精简,简明地规定了事故信息报告程序、时间、内容及预警行动程序。
3、现行《怀化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为七章32节,本次修订的该预案则缩减为八个部分,即总则、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善后工作、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
三、参考的主要资料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湖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