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CR-2016-00003
怀政发〔2016〕4号
怀化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一批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调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取消26项行政审批项目,调整3项,承接国务院、省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0项,承接省级下放经济社会管理事项19项,向县市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7项。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后续监管。要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梳理和优化工作,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大力提升审批效率,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 注 |
1 | 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 | 市民政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 国发〔2015〕57号第4项取消。 |
2 | 全市性社会团体筹备审批 | 市民政局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 湘政发〔2015〕19号第5项取消。 |
3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 国发〔2015〕57号第5项取消。 |
4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 国发〔2015〕57号第6项取消。 |
5 | 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市财政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 国发〔2016〕9号第117项取消。 |
6 |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审批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 委员会 |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1号) | 国发〔2015〕57号第7项取消。 |
7 | 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卫生许可证核发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 委员会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 | 国发〔2016〕12号取消,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 |
8 | 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 | 市环境保护局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 国发〔2015〕57号第25项取消。 |
9 |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 | 市环境保护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22号) | 国发〔2016〕9号第21项取消。 |
10 | 污染场地环境恢复方案审批 | 市环境保护局 |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环保总局令2005年第27号) | 国发〔2016〕9号第129项取消。 |
11 |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国发〔2016〕9号第1项取消。 |
12 | 户外广告登记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国发〔2016〕9号第2项取消。 |
13 | 引航员任职资格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 | 国发〔2016〕9号第8项取消。 |
14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 | 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 | 国发〔2016〕9号第9项取消。 |
15 |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颁发 | 市交通运输局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 | 国发〔2016〕9号第114项取消。 |
16 | 教育网站和网校审批 | 市教育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对教育网站和网校进行管理的公告》(教技〔2004〕4号);《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教技〔2000〕5号) | 国发〔2016〕9号第12项取消。 |
17 | 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审批 | 市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承办)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 国发〔2016〕9号第64项取消。 |
18 | 市区饲养家畜家禽审批 | 市城市管理和 行政执法局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 | 国发〔2016〕9号第30项取消。 |
19 | 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 市商务和粮食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国发〔2016〕9号第37项取消。 |
20 | 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核发 | 市商务和粮食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2号);《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商务部令2006年第21号) | 国发〔2016〕9号第97项取消。 |
21 | 馆藏文物拍摄许可 | 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 | 国发〔2016〕9号第50项取消。 |
22 | 文物保护单位拍摄许可 | 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 国发〔2016〕9号第51项取消。 |
23 | 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审批 | 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 国发〔2016〕9号第54项取消。 |
24 | 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办字〔2009〕282号);《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人民防空建设审批事项的通知》(国人防〔2014〕235号) | 国发〔2016〕9号第118项取消。 |
25 | 市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 | 市林业局 |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林业部令1993年第3号) | 国发〔2016〕9号第125项取消。 |
26 | 建立社会公正计量(站)审批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六条 | 原为湘政发〔2013〕33号委托下放,现国发〔2016〕9号第6项取消。 |
附件2: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1 | 权限内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 | 市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
原为行政许可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改后,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
2 | 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审批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
原省政府公布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参照国务院审改办《地方行政许可事项通用参考目录》第182项,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 |
3 |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九条 | 原为市本级直接下放事项,根据《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8月25日修订),调整为市级委托下放。 |
附件3:承接国务院、省级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1 |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核发 | 市交通运输局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1号)第五十三条 | 国发〔2015〕11号附件1第70项下放。 |
2 |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企业申报人员、集装箱现场检查员资格认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六条 |
国发〔2015〕11号附件1第73项下放。 |
3 | 国省干线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三十三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23项委托下放。 |
4 | 权限内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1.铁矿、有色矿山开发项目的核准;2.稀土深加工项目的核准)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1项委托下放,报省发改委备案。 |
5 | 政府出资的非新建省道干线公路(二级以上公路)项目的审批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5项委托下放。1.仅限于市县自筹资金项目。 2.审批、核准的项目报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
6 | 政府出资的非高速公路、非国省道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项目的审批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6项委托下放。1.仅限于市县自筹资金项目。 2.审批、核准的项目报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
7 | 政府出资的公路客运、货运枢纽项目的审批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7项委托下放。1.仅限于市县自筹资金项目。 2.审批、核准的项目报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
8 | 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审批 | 市教育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十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11项委托下放,报省教育厅备案。 |
9 |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审批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第443项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15项委托下放,限市属单位。 |
10 | 权限内集体建设用地许可(四公顷以上集体建设用地) | 市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16项委托下放。 |
11 | 省立项(非政府投资类)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17项委托下放。与省发改委此次下放权限的相关项目同步。 |
12 | 三级及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认定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第三十二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18项直接下放,报省住建厅备案。 |
13 | 省立项(非政府投资类)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一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19项委托下放,与省发改委此次下放权限的相关项目同步。 |
14 | 省立项(非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 市规划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21项委托下放,与省发改委下放权限的相关项目同步。 |
15 | 城市古典名园修复方案和20公顷以上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的设计方案审批 | 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 1.《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十一条 ; 2.《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第十三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22项委托下放。 |
16 | 运输、携带国家和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 | 市农业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24项直接下放。 |
17 | 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 | 市农业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25项委托下放。 |
18 | 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批 | 市农业委员 会、市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26项委托下放。 |
19 | 移植二级古树名木(城市除外)审批 | 市林业局 | 《湖南省林业条例》(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第十四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27项直接下放。 |
20 | 运输、携带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 | 市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28项委托下放。 |
21 | 医学检验机构的执业登记和校验权限,二级专科医院(肿瘤医院、精神病院除外)的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权限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五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30项委托下放。 |
22 | 市属三级医院医师注册(变更)权限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32项直接下放。 |
23 | 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冠“湖南”或“湖南省”企业名称、住所在市的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不含煤矿企业)核准登记管辖权 | 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十八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33项直接下放。 |
24 | 权限内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市质量技术 监督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六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35项委托下放。 |
25 | 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设立审批 | 市旅游外事 侨务局 | 《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第七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36项委托下放,报省旅游局备案。 |
26 |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下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立项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人防指挥所工程除外) | 市人民防空 办公室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第十三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40项直接下放。 |
27 |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权限(国家明确不能下放和监管风险高的企业类型除外) | 市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43项直接下放。 |
28 | 科研、教学单位及药品生产企业申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标准品、对照品审批 | 市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第三十五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45项委托下放,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
29 | 科研、教学单位及药品生产企业申购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标准品、对照品审批 | 市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号) 第十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46项委托下放,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
30 | 非药品生产企业购用咖啡因审批 | 市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第三十五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47项委托下放,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
附件4:承接省级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目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1 | 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第三款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2项直接下放。 |
2 | 城市自来水管网、管道燃气管网工程安装服务费及售价标准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第三款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3项直接下放。 |
3 | 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费收费标准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第三款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4项直接下放。 |
4 | 公办幼儿园教育收费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第三款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8项直接下放。 |
5 | 城市供水价格、农业灌溉价格、水利工程排水价格及回用水、自备水源单位地下水价格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第三款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9项委托下放。 |
6 | 5A以下景区门票价格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第三款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10项直接下放。 |
7 |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 | 行政确认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公布)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12项委托下放,首次认定仍由省经信委实施。 |
8 | 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制定权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财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13项委托下放,报省财政厅备案。 |
9 | 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基金个人筹资标准的确定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14项直接下放。 |
10 | 绿色建筑标识(一星级)评定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条;2.《关于推进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建科〔2009〕109号)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20项直接下放。 |
11 | 省立项(非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其他管理事项招投标监督、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82号)第四条;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四十条;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第三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21项委托下放,与省发改委下放权限的相关项目同步。 |
12 | 甲类以下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核发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31项委托下放。原为卫生部公布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后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 |
13 | 省级新闻、出版等媒体单位的广告违法案件查处 | 行政处罚 | 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34项委托下放。 |
14 | 旅行社分社设立备案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旅游外事 侨务局 | 《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第十条、第十一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37项直接下放。 |
15 | 国家3A级及以下等级旅游景区的等级评定 | 行政确认 | 市旅游外事 侨务局 |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第23号令)第八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38项直接下放。 |
16 | 导游人员年审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旅游外事 侨务局 |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21号)第四条 、第二十二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39项委托下放,报省旅游局备案。 |
17 |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下单独修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人防指挥所工程除外) | 行政检查 | 市人民防空 办公室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三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41项直接下放。 |
18 | 省管建筑工程项目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 | 行政检查 | 市人民防空 办公室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三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42项直接下放。 |
19 | 医院类别医疗机构申请中药制剂委托配制标准(本行政区域范围内)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第二十八条 |
湘政办发〔2015〕100号第44项委托下放,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
附件5: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1 | 校车使用许可 | 市人民政府 (市教育局承办)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
委托下放鹤城区 |
2 | 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审批 | 市城市管理和 行政执法局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直接下放鹤城区 |
3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 | 市城市管理和 行政执法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2项 | 直接下放鹤城区 |
4 | 水利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跨县市区除外) | 市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 | 下放至县级审批,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第33号)规定的类别进行划分。 |
5 | 农、林、牧、渔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跨县市区除外) | 市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
6 | 地质勘查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跨县市区除外) | 市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下放至县级审批,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第33号)规定的类别进行划分。 |
7 | 煤炭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跨县市区除外) | 市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
8 | 石油、天然气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跨县市区除外) | 市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
9 | 金属制品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 市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
10 |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 市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
11 | 机械电子类项目(不含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 市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
12 | 植物油加工、水产品加工、乳制品加工、蛋品加工、制糖、糖制品加工、卷烟、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印刷、文体娱乐用品制造、磁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 市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下放至县级审批,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第33号)规定的类别进行划分。 |
13 | 纺织化纤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 市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
14 | 民航机场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 市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
15 | 城市交通设施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 市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
16 | 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煤气供应、城市天然气供应工程、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市政管网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 市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
17 | 社会事业和服务业类项目(不含医院、专业实验室、旅游开发、加油加气站、殡仪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 市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怀化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