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非煤矿山领域安全度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8 10:20信息来源:怀化市应急管理局

怀应急﹝2019﹞44号

怀化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非煤矿山领域安全度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据气象预报,16~23日我市将再次出现强降雨集中期,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累计雨量大(一周累计雨量局地可达350毫米以上)。 “6·16”市防汛调度会要求,我市非煤矿山领域要紧急做好此轮强降雨的防汛工作,结合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督促地下开采矿山企业认真检查矿区地质条件和水文变化情况,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情况,查清本矿和相邻矿山附近的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加强矿井排水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矿井供电、排水设备、设施完好。凡井口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的、受山洪、泥石流威胁的、与地表水联系密切的、存在突(溃)水和突(溃)泥危险的矿井,暴雨时要立即停止井下生产作业,撤出井下人员,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

二、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督促露天开采矿山企业排查矿区及周边山体的裂隙发育情况、地质灾害状况、工作台阶及边坡的稳定性和矿山运输道路,排查滑坡、垮塌的隐患,及时处置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事故隐患。暴雨期间要停止生产,复产时企业要认真检查周边山体、台阶、边坡的稳定性,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对辖区内所有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排查整治危库、险库、病库和“头顶库”,并逐库建立检查档案,列出“问题清单”,确保整治到位。督促企业要认真开展尾矿库汛前检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工作,重点检查尾矿坝的稳定性,排渗系统、排洪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监测监控设施的有效性以及库区周边山体是否存在开裂、松动、滑坡等异常现象,及时发现并治理隐患。汛期企业要加强对尾矿库的巡查,发现坝体出现严重的管涌、流土现象的、出现严重裂缝、坍塌和滑动迹象的、库内水位超过限制的最高洪水位的、排水管(洞)坍塌堵塞的等有溃坝、漫坝危险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并组织受影响区域人员撤离,并及时报告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县人民政府。

四、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从6月17日开始,每天9时前在“市非煤矿山系统”微信群内上报各地非煤矿山领域防汛工作落实情况及企业安全状况,特别是尾矿库和地下矿山企业安全巡查、值班值守和安全状况,一旦发现隐患和险情要立即进行处置并上报。

怀化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