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

首页 > 新闻中心 > 供销动态

关于辰溪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的调查及思考

发布时间:2017-02-15 00:00 信息来源:市供销合作社

关于辰溪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的

调查及思考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实现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形式,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问题,在我县产业扶贫脱贫和农业供给侧改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特别是2015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启动后,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市场观念的提高,农民群众合作意识逐步增强。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引导、培育、扶持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呈现出领域拓宽、链条延长、机制规范、规模扩大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是增速加快,注册数量逐年增加。2016年底,全县共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454 个,其中种植业251个、养殖业84个、农机服务业13个、综合行业 105个、联合社1个。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共计16.95亿元,入社成员达 1.72万户,辐射带动农户2.43万户,年经营总收入达10.5亿元。

二是“旗帜”引领,辐射带动效果显著。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标杆社、规范社等一系列创建活动,培养典型,树立“旗帜”,入社农户达100户以上的规模社的“旗帜”引领作用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充分显现。全县共创建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个(安坪永发农业机械化服务、千里坪蔬菜种植)、省级示范社5个。例如安坪永发生态农民专业合作社,属国家级示范社,社员105人,现在已拥有各类机械设备84台套,土地托管、流转服务面积达1.4万亩。辰阳镇周家人村丫峰柑桔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200人,通过“互联网+”,每年销售柑桔达500万斤以上。

三是领域扩宽,主导产业稳步发展。围绕我县“两山一品,一带六化”农业发展战略,突出农业主导产业,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营业务涉及农林牧养殖等多个领域,涵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各个生产环节。其中种植业占近55%,养殖业占近20%,综合行业占23%。如油茶、蔬菜、柑桔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养鸡、养羊等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较多。

    四是主体多元,合作方式灵活多样。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组成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地位平等、民主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原则,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经营主体较多,有经济能人领办型、供销社创办领办型、龙头企业带动开型、村集体带动型等;合作方式灵活多样,有关系相对紧密型、也有关系相对松散型,有“龙头企业+合作组织 基地+农户”(如沅江米业)、“村委会+合作社+农户”(如周家湾村柑桔种植、周家人村柑桔种植)、 “经营大户+合作社+基地”等模式。

    二、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问题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也还存在着制约发展的问题和困难:  
    (一)合作规模较小,市场竞争力不强。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多处于初创阶段,整体规模较小,全县300个以上成员的合作社不到20个,成员多数仅限于本村、组参与。合作社大部分不具备进行农产品深层次加工能力,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且产品单一,受自然因素、市场因素影响较大,抗风险能力弱,市场竞争力不强,带动作用不明显。在已建成的合作社中,个别属“三无”合作社,即无牌子、无经费、无收入。同时,由于自身资金总量不足,缺乏资金支持,很多合作社依靠自身实力开展培训、标准化生产、产品品牌化建设等工作都比较困难。
    (二)利益联结松散,社员凝聚力不强。虽然每个合作社都有自己的章程、规章制度和必要的工作办事机构,但普遍存在运行不规范,理事会、监事会职责不清,会员责权利不清的现象。合作社缺乏整体协调性,体现不出合作社的优势,成员间各自为政,各念各经,没有认同感、合作意识,呈现出典型的合而不作的状态。

    (三)资金支持少,金融扶持难落实。虽然《农民专业合作法》规定了合作社金融贷款扶持政策,(中发【2015】号)文件规定支持供销社“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但由于没有具体操作细则,贷款门槛较高,合作社很难从金融部门直接获得贷款,只能以理事长或牵头人个人的名义得到小额抵押贷款,且利率高、期限短,对贷款的个人存在着很大风险。    

   (四)人才缺乏,发展壮大难。由于青壮劳力大量外出务工和农民兼业化严重,造成合作社社员年龄较大、文化程度偏低、专业知识较少、管理经验较为缺乏。大多数都凭借过去的老办法、老经验来谋事情作决策,没有长远的规划和具体设想,缺乏敢于担当的闯劲和干劲,品牌意识、生态意识、安全意识更是不强。

     三、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下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要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加强规范化建设,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一)树立合作意识,形成发展合力。要多形式、经常性开展对专业合作社政策法规、专业技术、管理知识的宣传教育,意义讲清、形势讲明、优势讲透、政策讲深、利益讲实。要深入推进示范性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全社会支持和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立合作意识,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强化业务指导,确保规范有序运转。农业、供销等相关涉农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重点是要整章建制,规范章程、股金设置、盈余分配、财务管理等运行制度;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专业化生产,逐步规范合作社的服务内容;要引导专业社由生产型向加工销售型、松散型向紧密型、单项合作向多项合作转变。

   (三)充分挖掘供销社优势,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在加强生产合作上,要利用供销社人才、网络、组织、营销等优势,领力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深化供销合作上,切实履行好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等职能,建立健全“双线运行”机制,拓展供销社社会化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在创新信用合作上,积极稳妥发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逐步构建以资金互助为基础、以农信担保为支撑、以合作保险为补充的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

   (四)出台政策,加大对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一是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专业合作社建设,主要用于产业发展、电子商务、产品销售、土地托管等。二是设立供销社发展基金,培育和壮大供销社服务网络、经济实力,使供销社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三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金融部门应放宽信贷条件,简化程序,对合作社给予一定的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帮助合作社解决资金不足的困境。四是加大项目支持力度。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对合作社优势产业给予扶持。五是实行奖励、补助政策。政府制定奖励措施,对注册农产品商标、获得无公害产地及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合作社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和补助。六是出台人才帮扶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技推广人员到合作社中工作任职,为合作社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