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04 09:18 信息来源:怀化市供销合作社
关于印发《关于2020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方案》的通知
为树立标杆、表彰先进,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社党组同意,决定在“七一”,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工作。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全社党员范围内,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10名(名额推荐详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1.组织建设好。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模范履行职能职责,班子团结,能带领干部职工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疫情防控期间能贯彻落实中央、各级政府和学校党委关于疫情防控的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创造性地开展支部工作,成效明显。
2.党员队伍好。班子成员团结协作、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服务意识强,工作水平高,能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
3.工作机制好。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分工明确,措施到位。议事规则科学健全,民主集中制落实好。党建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4.发展业绩好。各项工作管理有序、服务完善,企业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成绩显著。
5.群众反映好。尊重群众,爱护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遵纪守法,“八小时之外”无违法违纪行为。
5.在疫情防控期间能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的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有突出表现。
三、评选程序
(一)宣传动员
各党支部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充分认识评优评先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评优评先活动。
(二)推荐申报
各党支部根据通知的评选条件自主申报。推荐上来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人选需经党支部委员会议研究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再向党委组织部推荐申报。
(三)组织评审
机关党委相关人员按照评选条件,对各党支部申报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评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
(四)公示公开
机关党委将拟表彰对象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党组审定
社党组根据推荐、评审、公示情况,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六)公开表彰
对社党组审定的表彰对象进行大会表彰,评为先进党支部的颁发奖牌,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的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
四、有关要求
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要充分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注重工作实绩,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推荐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要在坚持条件、保证先进性的前提下,注重推荐范围的广泛性和推荐对象的代表性。要通过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弘扬正气,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市供销社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2.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关于印发《关于2020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