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04 10:58 信息来源:市供销合作社 农村电商科
怀供〔2019〕14号
怀化市供销合作社
关于报送2018年度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四社”创建工作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度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四社”创建工作申报材料的通知》(供销厅函合字〔2018〕82号)、《关于做好全国总社“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供合字〔2016〕82号)的要求,现就报送2018年度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四社”创建工作申报材料通知如下:
一、“四社”创建工作内容
(一)创建百强县级社。综合考虑组织体系建设、流通网络构建、社有企业发展、经营服务创新等方面内容,着力培育一批经济实力强、组织基础牢、服务水平高、农民评价好的县级社,带动全系统县级社全面发展,做大做强。
(二)创建基层社标杆社。综合考虑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创新、农产品流通水平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拓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完善等方面内容,着力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服务功能全、与农民联结紧密的基层社标杆社,带动全系统基层社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
(三)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综合考虑依法登记设立、实行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为农服务成效明显、产品(服务)质量安全、社会声誉良好等方面内容,着力培育一批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运营市场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引领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竞争力、带动力和经济实力,实现快速健康发展。
(四)创建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按照《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评定与划分》有关规定,开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创建工作,带动全系统农村综合服务社又好又快发展,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二、创建工作材料申报
(一)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1.申报条件。县级社组织符合申报条件(见附件1)的相关单位申报。
2.申报材料。①申报单位填写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见附件2),②附申报单位近年工作总结(电子版,2000字以内),③5张以上照片(电子版,含标识、全景、开展服务项目等)。
3.注意事项。已经被总社确定为基层社标杆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基层社的有关申报数据须与全国基层供销合作社“一社一卡”管理系统数据一致。
(二)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
按照《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评定与划分》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评定工作,2015年已评定的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可参与此次申报,2016—2017年已评定的三星级、四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可参与此次晋级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规范开展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创建工作对于供销合作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社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统筹谋划,做好创建工作,要求各县市区社组织基层社标杆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申报单位各不少于1个。
二要严格把关。按照“谁推荐、谁把关”的原则,各县市区社要对推荐的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对创建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联系人:怀化市供销合作社合作安全科 梅芬 联系电话:19873756928 邮箱:huaihuacoop@163.com
附件:1.创建单位申报条件
2.创建单位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
3.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申报表
怀化市供销合作社
2019年4月4日
怀化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印发
附件1
创建单位申报条件
一、2018年度百强县级社申报条件
1.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决策部署,积极落实总社各项工作要求,能够出色完成上级社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2.2018年实现销售总额10亿元以上、利润总额1000万元以上、所有者权益1亿元以上。
3.基层社乡镇覆盖率90%以上,农村综合服务社行政村覆盖率75%以上,并扎实开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创建工作;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60个以上。
4.县域经营网络健全,能够有效开展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并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5.领导班子工作能力强,发展思路清晰,工作作风务实,富有改革创新精神,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办公和经营场所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二、2018年度基层社标杆社申报条件
1.综合实力强。拥有房产、土地、设备等优质固定资产,资产总额500万元以上,所有者权益150万元以上;年销售总额5000万元以上,能够保持持续盈利能力;拥有稳定的职工队伍。
2.服务功能全。具备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功能,能够开展土地托管及测土配方、智能配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粮食烘干贮藏、农技培训等农业生产服务;有较强的流通服务功能,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等经营服务网络健全;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当地8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医疗卫生、代收代缴、普惠金融、电子商务等多样化便民服务。
3.与农民联结紧密。建立规范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以上并牵头成立区域性综合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通过开展综合性、便利化服务,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需求、降低生产生活成本,形成与城乡居民的利益共享机制,将基层社打造成为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合作社的合作社。
4.村级基层社可单独申报,条件适当调整。
三、2018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两年以上。
2.入社农户500户以上,带动农户1000户以上。
3.2018年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连续盈利。
4.供销合作社通过投资入股领办、主办,形成紧密产权关系、资本纽带,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5.从事种植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有标准化生产基地500亩以上。
6.注册使用产品商标。
7.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至少获得一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认证。
8.运用电子商务开展产品营销。
附件2
创建单位申报表
2018年度百强县级社申报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县级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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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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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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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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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总额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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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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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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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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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乡镇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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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综合服务社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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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三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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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综合服务社 行政村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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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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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牵头成立农村合作 经济组织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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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中心数量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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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网点 行政村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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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土地托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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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设庄稼医院或 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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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农产品流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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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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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资金互助、 农信担保等金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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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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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社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省级社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由县级供销合作社填写,表中未注明年份的指标均要求填写2018年的年度数据。
2018年度基层社标杆社申报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基层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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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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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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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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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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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社社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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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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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销售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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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利润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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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利润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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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利润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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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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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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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办农民专业 合作社(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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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成员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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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社 联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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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综合 服务社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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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综合服务社行政村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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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网点(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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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三会”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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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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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的农业生产服务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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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社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级社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省级社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由基层社填写,表中未注明年份的指标均要求填写2018年的年度数据。有关数据须与全国基层供销合作社“一社一卡”管理系统数据一致。
2018年度基层社标杆社申报表(村级基层社填报使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村级基层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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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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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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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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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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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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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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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社员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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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行政村农民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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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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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出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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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出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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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组织 出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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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村级基层社经营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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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农村综合服务社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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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农村综合服务社销售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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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组织发展产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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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农业生产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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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土地托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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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土地托管服务 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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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社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级社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省级社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由村级基层社填写,表中未注明年份的指标均要求填写2018年的年度数据。有关数据须与全国基层供销合作社“一社一卡”管理系统数据一致。
2018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信息 |
农民合作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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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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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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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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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长信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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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社成员 情况 |
入社农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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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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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农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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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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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组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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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 情况 |
是否加入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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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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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收益情况 |
资产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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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出资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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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出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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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扶持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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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利润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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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利润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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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二次返利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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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金互助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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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情况 |
生产基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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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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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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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托管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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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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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电子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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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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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助农增收(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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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超市实现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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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批发市场实现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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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情况 |
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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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获得认证情况 |
是否获得质量安全方面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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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认证 (绿色/无公害/有机/地理标识/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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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情况 |
是否注册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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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注册方式 (独立注册/联合注册/依托龙头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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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填写,表中未注明年份的指标均要求填写2018年的年度数据。
附件3
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申报表
农村综合服务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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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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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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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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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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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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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办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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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人员(人) |
营业面积 (m2) |
室外活动场所 面积(m2) |
年经营额 (万元) |
年利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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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功 能 |
日用消费品门店服务 |
农资门店服务 |
庄稼医院 面积(m2) |
维修服务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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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销 售额 (万元) |
品种 (个) |
统一 配送率 |
年销 售额 (万元) |
品种 (个) |
统一 配送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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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收购(是/否) |
废旧物资收购(是/否) |
文化娱乐场所(是/否) |
农产品收购点(m2) |
其他服务 内容 |
委托代办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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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个) |
具体 项目 |
项目 (个) |
具体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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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卫生间建筑面积(m2) |
绿地率 |
农化服务点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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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社验收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州社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由农村综合服务社填写,表中未注明年份的指标均要求填写2018年的年度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