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03 00:00 信息来源:市供销合作社
怀化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
关于做好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报送的通知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
为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落实《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考评办法》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1、当地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情况;
2、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特别是县级社及社有出资企业监事会在恢复、新建方面的做法和成果;
3、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的思考和成果;
4、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风险意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实践和思考;
5、社有出资企业抓住综合改革的契机,拓展经营服务领域(特别是农村电子商务),实现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情况;
6、基层社改造、新建以及提升为农服务能力的情况;
7、如何发挥社情民意信息联络点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中创造经验、为监事会工作创新实践、为民主监督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信息等方面的作用。
二、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对社情民意监督工作的指导、调度和情况收集,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2、市社监事会将对重点地区、热点问题进行巡访,并及时反馈社情民意监督员所反映的带有全局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及落实情况,促进全市供销合作社各项工作的开展。
3、参考类信息(“专报”、调研报告等):于每季度定期报送,每季度不少于一篇;动态信息(重要工作情况等):不定期报送,每月不少于两篇。
4、报送途径:邮箱:401317836@qq.com,联系人:金小琴, 电话:0745-2760262。
5、每半年市社监事会将对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上报情况进行通报,并计入市对县供销合作社业务绩效考核中。
怀化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