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10 00:00 信息来源:市供销合作社
怀化市供销合作社
关于开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的
督办通知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会议精神,根据《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10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怀办发电〔2017〕27号)要求,经社党组研究,报请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同意,现就开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督办如下:
一、督办内容
1、传达贯彻全国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情况。
2、在5月底以前以县市区委、区政府名义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在6月10日以前出台《实施方案》。
3、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乡镇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恢复改造)情况。
4、供销合作社组建资产管理委员会和资产管理投资公司进展情况。
5、成立县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进展情况。
6、落实农资淡季储备财政贴息制度情况。
7、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开展情况。
8、队伍建设情况,特别是沅陵县、溆浦县、会同县、靖州县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配备情况。
9、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二、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高度重视,对标督办内容逐条进行落实,特别是《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中具有地方特色的内容,要单独汇总,一并形成情况汇报材料,于5月31日以前报市供销合作社合安科(市民服务中心A栋1059,联系电话2760972,邮箱huaihuacoop@163.com)。市里将于7月初派督查组到各县市区进行督查。
怀化市供销合作社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