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23 00:00 信息来源:市供销合作社
怀供〔2015〕26号
关于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
历史遗留问题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市社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的要求及《关于对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历史遗留问题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湘供财函[2015]82号)的部署,为摸清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历史遗留问题情况,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市社决定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在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政策性亏损挂账和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供销合作社各单位、企业在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情况,不包括正常经营企业经营贷款;
(二)供销合作社各单位、企业政策性亏损挂账情况,包括国务院和省核复金额、企业已消化金额和未消化政策性亏损挂账金额、目前全部挂账总额;
(三)供销合作社各单位、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情况。
二、填报要求
各地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认真填报,不得虚报、重报和漏报,确保上报数据准确。以县(市、区)社为单位,组织本系统按要求认真核对企业账面数据和相关资料,如实填报调查表(附表1、2、3,此附表请在市社财务工作群下载),并将书面材料(有关情况说明及建议)和汇总调查表于8月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市社财务处。省、市社将视需要对各地上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联系人:张少华 彭泽宇;联系电话:0745-2235282;电子邮箱:34112800@qq.com。
附表:1、供销合作社系统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情况调查表
2、供销合作社系统政策性亏损挂账情况调查表
3、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情况调查
怀化市供销合作社
2015年7月23日
2015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