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14 00:00 信息来源:市供销合作社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研究拟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组织市供销社所属单位具体实施。
(三)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指导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政策性业务经营工作。
(四)指导各级供销社开拓农村市场,推动全市供销社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本系统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体系;预测预报相关的市场信息。
(五)指导和监督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六)指导供销社系统的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推进科教兴社。
(七)研究制订市供销社直属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八)指导供销社系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市社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378.5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8.5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385.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8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3.27万元。
三、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支出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收入378.5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385.16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 113.1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94.7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77.19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