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2-17 00:00 信息来源:市供销合作社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市社直属各单位:
为了更加扎实地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工程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和带动作用,决定对2013年拟进入我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库(以下简称“‘新网工程’项目库”)的项目实行备案。现就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项目承担单位资格及有关要求
备案项目承担单位资格条件、项目支持范围、支持方式和各类项目具体要求等有关要求参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建立湖南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库的通知》(湘财建函〔2012〕17号)。
二、备案资料要求
备案项目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2013年湖南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项目库备案项目表(见附件1)。各项目单位要在表中真实反映备案项目的内容和特色、实施方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项目风险分析、规避分散风险措施、项目管理及实际投入(支出)等各方面情况。
(二)备案项目单位必须填报湖南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库2012年投资(支出)情况表(见附件2),其中:供销社持股比例34%(含34%以上)的,加报湖南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库2008-2011年投资(支出)情况表(见附件3)。
项目单位必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的备案资料。入库前要对所有备案申报材料逐一与财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进行核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未申请备案的项目将不能申报2013年“新网工程”专项资金。
三、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市社直属企业将符合要求的备案项目统一收集,于2013年2月25日前将备案资料用电子文 档报送市社财务科。
联系人及电话:
市供销合作社财务科: 张少华
电话: 0745-2235282
电子邮箱:34112800@qq.com
附件:
1、 2013年湖南省农村现代物流网络建设项目库备案项目表
2、湖南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备案项目2012年实际投资(支出)情况表
3、 湖南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备案项目2008-2011年投资(支出)情况表(仅供销社持股比例34%以上的单位填报)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