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09 00:00 信息来源:市供销合作社
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10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怀发〔2016〕13号),争创供销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市,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7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10项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建设县、乡、村基层组织体系
将供销合作社统一归口农村工作体系管理,修改完善市、县级《供销合作社章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和机构;有条件的县级社要以市场化方式通过出资人进行实体性合作经济联合组织改革试点,探索企业化管理模式。加快推进乡镇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的恢复改造进度,与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统筹规划。市、县均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供销合作社)
二、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各县市区要整合资金,采取控股、相对控股、参股或委托贷款等多种股权投资方式,重点扶持农民合作社,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采取领办农民合作社、建立产业合作关系等方式,吸引更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中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供销合作社)
三、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推广辰溪、会同、溆浦等地的土地托管经验,全面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全市完成新增土地托管面积1万亩,力争有1-2个“产业融合”项目列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计划。(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责任单位:辰溪县、会同县、溆浦县、麻阳县、中方县、鹤城区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县市区)
四、实施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按照“六统一”的要求(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设计风格、统一资金筹措、统一标准质量、统一规模档次、统一时间要求),完成 193 个乡镇、1000个建制村的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依托“供销e家”等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积极打造农村电子商务“国家队”。(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供销合作社)
五、实施“品牌强农”战略
加快山下红柑桔、龙牙百合、碣滩茶等一批农产品基地标准化建设,申报注册供销合作社特色农产品品牌商标,扩大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力。在会同、鹤城、新晃开展供销社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改革试点,探索总结经验。(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工商局、市农委、市供销合作社)
六、发展新兴产业
各县市区要以农民合作社为基础,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探索农村资金互助社改革试点,逐步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加强企业间的合作,开展成品油加油站点建设及经营服务。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推广鹤城区花背村荷花园休闲观光农业基地经验做法。在乡镇供销合作社开展社有资产、设备、物资等保险业务。(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供销合作社)
七、升级传统产业
加快农资、再生资源等传统企业的整合,落实农资淡季储备财政贴息制度,促进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形成和农民联结更为紧密、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经营体系。健全农资经营网络,统一规划建设或改造,将农资销售、配送纳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商粮局、市安监局、市供销合作社)
八、改革社有资产管理体制
市、县供销合作社年内要组建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资产管理投资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将现有全资企业资产及投资企业股权全部划拨到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资产管理投资公司,规范资本运作,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企业法人治理、企业人事和薪酬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供销合作社)
九、完善配套政策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在4月底前制定符合本县市区实际的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县市区党委、政府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并将该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县直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评估内容。县市区财政每年安排综合改革财政预算资金。抓紧出台配套政策,加快解决财务挂账、金融债务、社保、医保欠缴等问题,年内完成供销合作社土地、资产确权登记和颁证。(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金融机构、市供销合作社)
十、加强队伍建设
选优配齐县级供销合作社“一把手”及班子队伍,未配齐监事会主任的要按有关规定配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通过公开招考、选调等方式及时充实调整供销合作社干部队伍。把怀化商业供销学校办成电子商务培训基地,年内至少举办10期农村电子商务和农民技能专题培训班。(完成时限:2017年8月底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编办、市供销合作社、市商业供销学校)
以上10项重点工作,事关我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全局,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要认真抓好指导调度协调,其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市委改革办、市绩效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供销合作社要对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评估的计分依据。
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