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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6-25 10:32 信息来源:怀化供销合作联合社


2023年度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决策背景

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3号)、《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快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通知》(湘供改组〔2019〕2号)、《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怀发〔2016〕13号)、《怀化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怀化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整市推进方案>的通知》(怀供改组〔2019〕2号)等文件精神立项。

2.项目主要内容

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开展基层社示范社建设。二是开展审计工作,监督社属企业经营、财务状况,防止社有资产流失是抢抓省部合作协议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总社、省社项目,谋划建设供销产业园区。

3.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及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及拨付流程

2023供销社综合改革经费110万元来源于市财政年初一般公共预算,由市财政下达预算指标。

(2)资金到位情况

全部及时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情况

全年资金使用109.79万元

(4)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经费由怀化市财政局严格审核下拨,手续完整,程序规范;支出严格把关,原始凭证经手人签字,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核,财务人员初审,分管财务领导核定方可报账,重大项目由社党组审议通过,项目资金做到了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和挪用等情况。

2.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情况

拟定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计划,出台《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关于2023年110万综合改革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的报告》(怀供〔202311号),报怀化市人民政府,经市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负责工作实施和推进。该项目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涉及政府采购事项,手续齐全、规范。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集体决议制度。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绩效目标

一是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开展基层社示范社建设二是开展对各直属企业的监督审计工作,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等。 

2.绩效指标

  本项目评价指标设置3个一级指标(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9个二级指标(数量指标、时效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9个三级指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项目成本控制、推动周边经济发展综合改革工作保障水平改善社会生态环境可持续影响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客观、公正地对2023年度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支出进行评价,以反映项目资金的绩效,通过绩效评价,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二)被评价单位、绩效评价范围与时段

被评价单位为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绩效评价范围为2023年度财政拨付的2023供销社综合改革经费,时段是2023年1月-12月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2)公开公正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3)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个部分,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评价方法本项目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社会效益

项目资金用于抓实农化联盟。市、县两级先后成立了农业社会化服务大联盟,截至目前怀化商品服务上架共606件,小程序用户人数3156人,农业生产组织321家,农业服务组织162家,农资生产企业17家,农机生产企业1家,银行机构9家,保险机构3家,位列全省前列。

(二)生态效益

一是通过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保障市社驻村工作队正常开展工作,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对于持续推进我村人居境改善工作有极大的促进作。二是通过设立怀化供销集团,以资本为纽带,逐步建成城乡流通四级供应链线上线下一张网,促进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四流合一,重点服务农资销售、农产品流通、日用品消费、再生资源回收四个产业链,形成怀化供销的一网四链,打通双向运行堵点,促进农民保收、市场保供、乡村振兴。

(三)可持续影响

出台《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及《社有企业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导社有企业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帮助市县两级76家社有企业逐步减负脱困,扩大生产经营。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怀化成为全国总社、中国供销集团全国实施打深井战略三个城市之一、唯一地级市,总投资40亿元的陆港、麻阳、芷江供销产业园先后落地开工,当年度实现争资引资10亿元。

(四)满意度情况

同时因地制宜联合基层供销社推出农资供应、日用品下行、农产品销售、金融服务等民生业务,与市工商银行、太平洋保险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打造供销+金融怀化模式,得到农民群众普遍认可群众满意度95%以上

(五)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大投入综合改革经费,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总社安排部署,抢抓历史机遇,奋起二次创业,围绕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按照搭平台、建网络、促项目、活资产、强服务、抓管理工作思路,奋力推进怀化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系统各项经济指标较大提升,业绩考核全省进位6名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等级”。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拟定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计划,出台《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关于2023年110万综合改革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的报告》(怀供〔202311号),报怀化市人民政府,经市政府分管领导签批。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务管理法规、制度执行,每月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2023年度该项目资金共110万元,实际到位11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2023年度该项目实际支出109.79万元。

2.项目实施

该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及《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年末完成了全部工作目标费用支出手续齐全完备,相关资料已整理并及时归档。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一是完成13个高质量乡镇供销社、55个村综合服务社建设。二是对7家社有企业开展4次内部监督检查,对6家社有企业开展监督审计。三是硬化入户道路面积739.2平方米;硬化入户公路面积156平方米;总长度共706米。产出数量指标均已完成。

2.产出质量

经评价,各项工作已完工,且验收合格

3.产出成本

项目预算110万元,支出109.79万元,成本控制在总成本范围内。

4.产出时效

项目均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大力实施强基强能工程。扎实推进两个到户工作,完成13个高质量乡镇供销社、55个村综合服务社建设,统一对155个基层供销社进行编码认证,规范标识标牌,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推动基层供销社实质化运转。沅陵、辰溪、中方、鹤城、洪江区工作措施有力,创建效果明显。二是大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出台《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及《社有企业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导社有企业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帮助市县两级76家社有企业逐步减负脱困,扩大生产经营。同时因地制宜联合基层供销社推出农资供应、日用品下行、农产品销售、金融服务等民生业务,与市工商银行、太平洋保险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打造供销+金融怀化模式,得到农民群众普遍认可。三是大力选树经验典型。综合改革工作报道《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绘就兴农强社新画卷》《聚焦强基强能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农产品销售工作报道《怀景怀乡怀味进北京 怀化市在京宣传推介优质农产品》《怀化:搭建供销红背篓销售平台助力山货出山》等7篇在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中华合作时报、中国供销合作网、湖南日报等上级媒体专版发布。据统计,全年中央、省、市主流媒体正面宣传报道、刊登转发达357次。各县市区供销社也开展了大量宣传报导,其中新晃、芷江、会同、沅陵宣传力度较大,氛围营造良好。四是抓实农化联盟。市、县两级先后成立了农业社会化服务大联盟,截至目前怀化商品服务上架共606件,小程序用户人数3156人,农业生产组织321家,农业服务组织162家,农资生产企业17家,农机生产企业1家,银行机构9家,保险机构3家,位列全省前列。五是抓实土地托管。溆浦、会同、靖州成功申报中央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县,全年完成4.5万亩农业社会化服务土地托管工作,大力开展水稻集中连片耕、种、管、收等环节全程托管服务,达到亩产增加产量80公斤、经济效益200元,切实为粮食安全提供有效保障。组建供销集团7月、10月,集团组建方案分别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12月正式完成注册登记,注册资本5.1亿元。通过设立怀化供销集团,以资本为纽带,逐步建成城乡流通四级供应链线上线下一张网,促进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四流合一,重点服务农资销售、农产品流通、日用品消费、再生资源回收四个产业链,形成怀化供销的一网四链,打通双向运行堵点,促进农民保收、市场保供、乡村振兴。七是加强内部审计监督。通过对本单位直属企业开展年度内部审计、财务检查等方式,帮助和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完善的决策、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对7家社有企业开展4次内部监督检查,对6家社有企业开展监督审计,防止1000余万元社有资产流失。

五、项目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2023年度,在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进度部分滞后内控制度不够完善,职责分工不明确,流程管理不够清晰,绩效管理意识不够。

(三)有关建议

下年度仍需保留该项专项资金,建议如下:一是建议加强对绩效自评资料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事前明确绩效目标,事中监督管理,事后实施绩效评价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确保项目按照计划的实施进度保质保量完成。是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供销社综合改革经费-1(上年预算指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决策背景

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3号)、《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快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通知》(湘供改组〔2019〕2号)、《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怀发〔2016〕13号)、《怀化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怀化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整市推进方案>的通知》(怀供改组〔2019〕2号)等文件精神立项。

2.项目主要内容

开展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示范点建设,对智慧农业服务产业园项目进行前期策划,对5家社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

3.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及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及拨付流程

该资金13.7万元来源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的综合改革经费结转,由市财政下达结转指标。

(2)资金到位情况

全部及时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情况

开展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示范点建设4万元,对智慧农业服务产业园项目进行前期策划2.5万元,对5家社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7.2万元

(4)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经费由怀化市财政局严格审核下拨,手续完整,程序规范;支出严格把关,原始凭证经手人签字,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核,财务人员初审,分管财务领导核定方可报账,重大项目由社党组审议通过,项目资金做到了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和挪用等情况。

2.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情况

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负责工作实施和推进。该项目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涉及政府采购事项,手续齐全、规范。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集体决议制度。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绩效目标

通过清产核资全面掌握社有企业情况,针对社有企业的内债、外债情况,督促企业制定合理的偿债计划,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社有资产流失完成辰溪基层社示范社建设任务。

2.绩效指标

  本项目评价指标设置3个一级指标(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9个二级指标(数量指标、时效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9个三级指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项目成本控制、推动周边经济发展综合改革工作保障水平改善社会生态环境可持续影响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客观、公正地对项目支出进行评价,以反映项目资金的绩效,通过绩效评价,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二)被评价单位、绩效评价范围与时段

被评价单位为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绩效评价范围为2023年度结转2022供销社综合改革经费,时段是2023年1月-12月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2)公开公正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3)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个部分,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评价方法本项目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社会效益

一是辰溪基层社示范社,按照“三有”标准筹建村级供销合作社,并将其与全市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推进有序的开展了农资供应、农产品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业务,村民也可以足不出户实现买进卖出,也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切实起到了惠农服务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通过清产核资全面掌握社有企业情况,针对社有企业的内债、外债情况,督促企业制定合理的偿债计划,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二)生态效益

对于持续推进帮扶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有极大的促进作

(三)可持续影响

一是推动各县市区开展基层社示范社建设,能够因地制宜分别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生产经营服务、农资供应服务、品牌营销服务、金融信贷服务、便民生活服务等,老百姓不出村就能拿到需要的农资,较大的提供了村民的便捷。二是全面掌握社属企业情况,防范社有社有资产损失风险,维护社有资产安全。

(四)满意度情况

通过基层社示范点建设不仅成了农资入村的平台,也成了农产品销售的窗口,在节约生产成本、农产品销售顺畅的同时,让村民更加体会到满足感、获得感、幸福感。群众满意度95%以上

(五)评价结论

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清产核资工作产业园项目前期策划示范社建设都已完成,后续将按照计划继续抓好管理,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等级”。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一是清查核资情况,由市社党组研究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社有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通过询价、电子卖场确定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怀化市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投资有限公司、怀化市日用杂品工业品公司、怀化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怀化市棉花收储有限公司、怀化市果品公司等5家社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二是乡村振兴工作,通过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共同商议,按照程序合理合规使用乡村振兴工作队工作经费。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怀化市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2022版)》等相关制度。经费由怀化市财政局严格审核下拨,手续完整,程序规范;支出严格把关,原始凭证经手人签字,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核,财务人员初审,分管财务领导核定方可报账,重大项目由社党组审议通过,项目资金做到了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和挪用等情况。

2.项目实施

按照、政府采购事项,确定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集体决议制度。验收合格后,按照报账制将服务费拨付给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乡村振兴工作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市社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开展,该资金按照程序,通过公对公转账拨付财政接受镇、村两级监管所有开支均实行报账制原则。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一是怀化市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投资有限公司、怀化市日用杂品工业品公司、怀化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怀化市棉花收储有限公司、怀化市果品公司等5家社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二是硬化入户道路面积739.2平方米;硬化入户公路面积156平方米;总长度共706米。

2.产出质量

经评价,各项工作已完工,且验收合格

3.产出成本

项目预算13.7万元,支出13.7万元,成本控制在总成本范围内。

4.产出时效

项目均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辰溪县安坪镇供销合作社作为乡镇基层社的示范样板点打造,其运营模式能够起到典型带动、效仿推进的良好局面。二是智慧农业服务产业园前期策划对招商引资工作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促成我市成功与中国供销集团签订投资22亿的中国供销·怀化三农产业园建设项目。三是洒溪村村民已完成了入组公路、入户道路的硬化,对于持续推进我村人居境改善工作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五、项目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清产核资切实履行了社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社有资产管理,防范化解资产流失风险,使资产保值增值,并为构建现代供销经营体系打好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三)有关建议

2023年度化肥淡季储备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决策背景

主要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3号)和《中共怀化市委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怀发[2016]13号)、《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 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怀化市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实施。

2.项目主要内容

申请专项资金100,开展2022-2023年度化肥淡季储备工作。2022-2023年度化肥淡季储备量为22500吨。

市本级通过政府采购1家农资企业承担储备10000吨,其中:尿素4000吨,高浓度复合肥4000吨,有机肥600吨,有机无机肥1400吨。

溆浦县供销社、芷江县供销社、中方县供销社、会同县供销社、新晃县供销社分别通过政府采购,各确定1家农资企业承担储备2500吨,其中:尿素1000吨,高浓度复合肥1000吨,有机肥150吨,有机无机肥350吨。

3.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及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及拨付流程

资金来源于市财政年初一般公共预算

拨付流程为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承储企业淡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依据审计报告核实的应补贴额,协助淡储企业向市财政局申请核拨补贴资金。

2)资金到位情况

2023年项目资金100万元,全部及时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支出共计93.7万元,结余6.3万元,由财政统筹收回。

4)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怀化市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2022版)》等相关制度。经费由怀化市财政局严格审核下拨,手续完整,程序规范;支出严格把关,原始凭证经手人签字,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核,财务人员初审,分管财务领导核定方可报账,重大项目由社党组审议通过,项目资金做到了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和挪用等情况。

2.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清晰,筹备完善。项目按财政资金支出使用办法严格管理。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绩效目标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3号)和《中共怀化市委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怀发[2016]13号)的决策部署,坚持为农服务宗旨,调节化肥供需矛盾,化解市场危机,适应淡季价低旺季价高的市场运行规律。

2.绩效指标

本项目评价指标设置3个一级指标(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9个二级指标(数量指标、时效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9个三级指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项目成本控制、推动周边经济发展、化肥淡季储备工作保障水平改善社会生态环境可持续影响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缓解化肥常年生产、季节使用的矛盾,保障春耕用肥供应,平抑农资物价,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产品提质,助力乡村振兴。

(二)被评价单位、绩效评价范围与时段

被评价单位: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

绩效评价范围与时段:2022年10月1日-2023年3月31日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绩效情况。

绩效评价方法:本项目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社会效益

通过化肥淡季储备,缓解化肥常年生产、季节使用的矛盾,保障春耕用肥供应,平抑农资物价,促进农业增收、农民增收、农产品提质,助力乡村振兴。

(二)生态效益

指标值为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实际完成情况:效果明显。

(三)可持续影响

指标值为实施对可持续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实际完成情况:效果明显。

(四)满意度情况

指标值为大于等于90%。完成率100%。

(五)评价结论

2022-2023年度化肥淡季储备于2023年3月31日保质完成,完成率100%。缓解了化肥生产、季节使用的矛盾,保障春耕用肥供应,平抑农资物价,促进了农业增收、农民增收、农产品提质,助力了乡村振兴。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等级”。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 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怀化市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要求,经社党组研究决定由市供销社直接带动溆浦县、芷江县、中方县、会同县、新晃县供销社共同开展储备22500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负责工作实施和推进。该项目涉及政府采购事项,手续齐全、规范。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集体决议制度。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怀化市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2022版)》等相关制度。经费由怀化市财政局严格审核下拨,手续完整,程序规范;支出严格把关,原始凭证经手人签字,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核,财务人员初审,分管财务领导核定方可报账,重大项目由社党组审议通过,项目资金做到了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和挪用等情况。

2.项目实施

前期准备:市供销社通过委托代理机构(湖南紫霖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挂网、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确定了2022-2023化肥淡季储备工作承储商。

组织实施:在承储期间,市供销社、市财政局一起对2022-2023化肥淡季储备工作承储商的化肥淡季储备情况进行了抽查,并组织承储商开展送肥下乡活动。

分析评价:承储结束后,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聘请了第三方审计公司审计化肥淡季储备情况,并根据审计情况拨付了淡储补贴。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2022-2023年度化肥淡季储备由市供销社带动溆浦县、芷江县、中方县、会同县、新晃县供销社共同开展储备22500吨。

2.产出质量

缓解了化肥生产、季节使用的矛盾,保障春耕用肥供应,平抑农资物价,促进了农业增收、农民增收、农产品提质,助力了乡村振兴。

3.产出成本

2022-2023年度化肥淡季储备预算100万元,实际支出93.70万元,结余6.3万元

4.产出时效

2022年10月1日-2023年3月31日

(四)项目效益情况

充分发挥了全市供销社系统农资供应主渠道地位和为农服务国家队作用,通过化肥淡季储备,缓解化肥常年生产、季节使用的矛盾,保障春耕用肥供应,平抑农资物价,促进农业增收、农民增收、农产品提质,助力乡村振兴。

五、项目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2022-2023年度化肥淡季储备由市供销社直接带动溆浦县、芷江县、中方县、会同县、新晃县供销社共同开展储备22500。通过化肥储备调拨、送肥下乡等工作有效保障了春耕生产用肥的供应,将稳价保供机制向末端延伸,起到了较好的稳价保供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绩效评价意识不强。财政资金使用必问效,目前部分业务工作人员绩效意识不强,完成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内控制度不够完善,职责分工不明确,流程管理不够清晰。

(三)有关建议

下年度仍需保留该项专项资金,一是加强项目期中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二是建议加强对绩效自评资料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事前明确绩效目标,事中加强监督管理,事后实施绩效评价”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确保项目按照计划的实施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三是规范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决策背景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选派市本级第二轮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办发电〔2023〕17号)、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各项工作的通知》(怀委乡振组办发〔2021〕9号)等文件精神,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作用,按照每年不低于3万元标准给予驻村工作经费保障,每年为其联系帮扶村分别支持项目资金5万元以上,其中牵头单位每村3万元以上。2023年5月开始,市供销社乡村振兴帮扶联系新晃县林冲镇地习村,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建设,给予帮扶资金支持联系村发展。

2.项目主要内容

主要用于为地习村村部篮球场铺装全新塑胶地垫,加固因洪水受损桥墩1座,清理堵塞涵洞1处。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开展支出。驻村帮扶工作人员生活补助、通讯补助、公共交通费用等支出。

3.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新晃县林冲镇人民政府、新晃县林冲镇地习村村民委员会。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及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及拨付流程

10万元乡村振兴经费为市财政给予专项保障,驻村工作经费及项目经费通过市供销社拨付至林冲镇人民政府,驻村工作人员各项补助通过市供销社报销后拨付至个人。

2)资金到位情况

5.7万元驻村帮扶项目经费及2万元驻村工作经费于2023年9月20日拨付到林冲镇人民政府。2.3万元驻村补助保障经费已于2023年11月前全部拨付至2名驻村工作队人员。

3)资金使用情况

驻村帮扶村的项目建设经费5.7万元,主要用于为地习村部篮球场铺装全新塑胶地垫,加固因洪水受损桥墩1座,清理堵塞涵洞土石约120方。

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必要的办公用品购置、改善住地生活条件、公务出差、组织村民考察、交通(不包括往返单位费用)、慰问等支出。

③2名驻村帮扶工作人员生活补助、通讯补助、公共交通费用等支出2.3万元。

4)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乡村振兴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帮扶村项目建设及必要工作开展该资金按照程序,通过公对公转账拨付至地习村财政接受乡、村两级监管所有开支均实行报账制原则。项目资金均遵照“村账乡代管制度”,在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后采取报账制进行开支。

2.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情况

村项目建设全部由地习村村委会组织实施,驻村工作经费由驻村工作队按程序正常管理使用,驻村补助保障由市供销社按要求报销给予驻村工作人员。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绩效目标

按照市驻村办工作要求及工作提示,按进度完成定点帮扶村乡村振兴任务目标

2.绩效指标

本项目评价指标设置3个一级指标(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9个二级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9个三级指标村振兴项目及工作经费拨付率、项目合格率、资金拨付进度、预算金额控制率、村集体经济增收、人居环境提升、改善社会生态环境、乡村治理有效、群众满意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促进乡村振兴“八个推动”在帮扶村得到落实,用好后盾单位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二)被评价单位、绩效评价范围与时段

被评价单位为市供销社,绩效评价范围为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时段自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2)公开公正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3)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个部分,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评价方法本项目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资金帮助帮扶村新铺塑胶篮球场,加固村桥墩及清理涵洞泥石,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决村民安全隐患,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确保市社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固成果、学理论、育人才、兴产业、强组织、美环境、优服务、共治理

(二)生态效益

加固村桥墩及清理涵洞泥石,有利于水土保持,减少塌方等危害。

(三)可持续影响

有利于村民文化活动开展,丰富群众业余生活,保障村民安全生产生活。

(四)满意度情况

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五)评价结论

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所有项目已实施完毕并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续将按照计划继续抓好管理,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开展。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等级”。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通过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管理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进行研究决策,本着急事急办、有利于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合理合规使用联村帮扶单位专项乡村振兴资金。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通过制定年初预算,每季度召开党组会,综合研判解决村级所遇到的困难问题,后盾单位通过研究支持帮扶资金进行完善基础设施,拓宽增收渠道,打造美丽院落,实现村级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项目实施

乡村振兴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帮扶村项目建设及必要工作开展该资金按照程序,通过公对公转账拨付至林冲镇政府财政接受镇、村两级监管,建设项目由地习村组织实施,所有开支均实行报账制原则。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帮助帮扶村新铺塑胶篮球场、加固村桥墩及清理涵洞泥石、工作队正常工作开展及各项驻村补助保障等4个项目。

2.产出质量。项目经验收合格,经费按要求进行报销拨付。

3.产出成本10万元

4.产出时效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资金帮助帮扶村新铺塑胶篮球场,加固村桥墩及清理涵洞泥石,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决村民安全隐患,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确保市社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固成果、学理论、育人才、兴产业、强组织、美环境、优服务、共治理加固村桥墩及清理涵洞泥石,有利于水土保持,减少塌方等危害。有利于村民文化活动开展,丰富群众业余生活,保障村民安全生产生活。

五、项目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1.通过土地抛荒、土地流转等形式,将地习村云盘盖200亩土地通过公司+农户的形式发展烤烟种植产业2023年村集体经济收入共63.5万元,其中烤烟收入55万元,光伏分红4.1万元,生猪养殖分红4.4万元。

2.后盾单位给予帮扶村项目资金支持7.7万元,为村部篮球场铺装全新塑胶地垫,加固因洪水受损桥墩1座,清理堵塞涵洞土石约120方,协调市红十字会支持2顶救灾帐篷,切实为村民办实事,有力支持了帮扶村建设。

3.抓好美丽乡村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开展农村问题厕所清零攻坚行动,组织对全村厕改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共排查问题厕所12户,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三)有关建议

下年度仍需保留该项专项资金,根据2023年项目资金投入使用及实施情况作为参考,对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进行年度预算合理安排。

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决策背景

供销合作联合社电子商务平台832、湖南乡村振兴馆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机制,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的重要平台。2023年市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市供销合作联合社电子商务平台相应服务(平台)使用费。

2.项目主要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农产品进城”,依托现有网络体系及网点布局,支持培育市内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加快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3.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及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及拨付流程

资金来源是2023年预算资金,经党组研究按协议进行支付给怀化供销合作社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资金到位情况

财政资金到位7.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情况

经党组研究按协议进行支付给怀化供销合作社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5万元。

4)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经费由怀化市财政局严格审核下拨,手续完整,程序规范;支出严格把关,原始凭证经手人签字,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核,财务人员初审,分管财务领导核定方可报账,重大项目由社党组审议通过,项目资金做到了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和挪用等情况。

2.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情况

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负责工作实施和推进。该项目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涉及政府采购事项,手续齐全、规范。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集体决议制度。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绩效目标

帮助13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企业上线国家832平台和湖南省乡村振兴馆。

2.绩效指标

本项目评价指标设置3个一级指标(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9个二级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9个三级指标项目经费拨付率项目合格率资金拨付进度预算金额控制率带动本地产品销售新入驻企业、宣传怀化生态优势平台发挥作用、群众满意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帮助怀化更多企业进驻832平台、湖南省乡村振兴馆销售怀化本地农产品。让供销社能够转变发展模式,搭建新的为农服务平台,促使与农民利用联结更加紧密。

(二)被评价单位、绩效评价范围与时段

被评价单位是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绩效评价范围是供销合作社农产品销售带动情况以及怀化本地企业进驻平台情况,2023年1月-12月。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2)公开公正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3)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个部分,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评价方法本项目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社会效益

让全国各级企事业单位能购买到怀化优质农产品,形成品牌效应,带动更多本地农产品销售。

(二)生态效益

大力宣传怀化生态优势,大力推介怀化优质农产品,让全国人民品尝到怀化的优质农产品。

(三)可持续影响

打造一个永不落幕的怀化农产品展销窗口,通过这个平台持续建立更多销售渠道,架起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直通桥梁。

(四)满意度情况

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五)评价结论

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所有项目已实施完毕并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续将按照计划继续抓好管理,推进农产品全域销售活动各项工作开展。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等级”。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经过近一年的筹备,经社党组研究决定。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通过制定年初预算,召开党组会,综合研判解决所遇到的困难问题,按合同进行资金拨付

2.项目实施

20231月,市供销合作联合社成立了二级子公司怀化红背篓供销惠农服务有限公司专门带头进驻832平台、湖南省乡村振兴馆,专门负责平台运营、组织参加培训。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我社新成立直属企业怀化红背篓供销惠农服务有限公司,带头入驻国家“832平台、湖南省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运营红背篓微信商城,为怀化本地310832平台商家和262家乡村振兴馆商家做好区域农产品销售服务。其中,全市832平台进驻企业较上年增加82家,进驻乡村振兴馆较上年增加195家。全年两个平台销售怀化农产品总额5600余万元。

2.产出质量5月组团参加全国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会,我市优质农产品得到全国总社党组书记韩立平和中央机关单位好评,得到中国供销集团一级企业表扬。获评全国助农增收特别贡献奖

3.产出成本7.5万元。

4.产出时效2023年1月-12月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后,按计划完成了预期目标,上线了供销红背篓微信商城,推动了电商产业发展,现已实现上线全市13个县市区农产品,畅通了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渠道。通过该项运营推广,使更多农民上网触电,促进了我市农村电子商务的普及应用,打通了我市农产品上行通道。推动了电子商务应用、农产品上行、重点示范、品牌建设等基础建设。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农村电商产业的发展,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带动一、二、三产业发展,为进一步规划做大现有农产品市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电商产业链的延长,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五、项目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抓好平台服务。加强与国家“832”平台和湖南省乡村振兴馆两大平台的对接,打好媒体宣传+业务培训组合拳,为进驻平台本地企业做好销售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有关建议。

建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供销合作社在开展农产品销售平台建设支持力度。

农产品和中药材全域销售活动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决策背景

山货出山 红背篓在行动暨怀化市农产品全域销售活动是以怀化供销红背篓官方线上商城为主体平台,联动十三个县市区供销社,特邀供销推荐官共同参与的线上本地农产品推介销售活动。通过推出一个主题线上大型直播销售活动,达成供销助农,红人助力,百村千户齐参与的目的。

2.项目主要内容

做好活动宣传发布,举办“山货出山·红背篓在行动”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农产品全域销售活动开幕式暨怀化供销红背篓直播间上线仪式,以微信视频号直播间为主体,开展5小时线上直播,拍摄宣传小视频,选聘供销推荐官。邀请怀化主流媒体:怀化电视台、怀化人民广播电台、怀化日报、边城晚报、怀化新闻网、湖南日报怀化站、红网怀化站,为活动总结推广。

3.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及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及拨付流程

资金来源是2022年预算资金剩余部分,2022年已经按合作协议拨付前期活动筹备工作费用15.22万元,剩余14.78万元,2023年活动开展结束后,根据验收情况,按协议进行支付给怀化广播电视台。

2)资金到位情况

财政资金到位14.7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活动开展结束后,按协议进行支付给怀化广播电视台14.78万元。

4)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经费由怀化市财政局严格审核下拨,手续完整,程序规范;支出严格把关,原始凭证经手人签字,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核,财务人员初审,分管财务领导核定方可报账,重大项目由社党组审议通过,项目资金做到了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和挪用等情况。

2.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清晰,筹备完善。项目按财政资金支出使用办法严格管理。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绩效目标

宣传怀化供销联社形象、打造全市农产品展示销售平台,通过联合各级供销社、供销推荐官力量、帮助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2.绩效指标

本项目评价指标设置3个一级指标(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9个二级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9个三级指标项目经费拨付率项目合格率资金拨付进度预算金额控制率活动影响力提升宣传怀化生态优势平台发挥作用群众满意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确保“山货出山 红背篓在行动暨怀化市农产品全域销售活动取得实效。让供销社能够转变发展模式,搭建新的为农服务平台,促使与农民利用联结更加紧密。

(二)被评价单位、绩效评价范围与时段

被评价单位是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绩效评价范围是供销合作社农产品销售带动情况,2023年1月-12月。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2)公开公正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3)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个部分,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评价方法本项目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社会效益

通过举办“山货出山·红背篓在行动”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农产品全域销售活动开幕式暨怀化供销红背篓直播间上线仪式,以微信视频号直播间为主体,开展5小时线上直播,拍摄宣传小视频,选聘供销推荐官。邀请怀化主流媒体:怀化电视台、怀化人民广播电台、怀化日报、边城晚报、怀化新闻网、湖南日报怀化站、红网怀化站,为活动总结推广。

(二)生态效益

大力宣传怀化生态优势,大力推介怀化优质农产品,让全国人民品尝到怀化的优质农产品。

(三)可持续影响

打造一个永不落幕的怀化农产品展销窗口,通过这个平台持续建立更多销售渠道,架起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直通桥梁。

(四)满意度情况

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五)评价结论

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所有项目已实施完毕并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续将按照计划继续抓好管理,推进农产品全域销售活动各项工作开展。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等级”。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经过近一年的筹备,2022824日,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第14次会议研究同意与怀化市广播电视台签订协议,委托举办活动。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通过制定年初预算,召开党组会,综合研判解决所遇到的困难问题,按合同进行资金拨付

2.项目实施

前期进行了多轮研究,倒排工期,推动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在活动完成后,进行项目验收。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成功举办活动,全年开展直播期,吸引数十万人次观看

2.产出质量。有效将怀化农产品推介到全国各地,并形成稳定销售渠道。

3.产出成本14.78万元。

4.产出时效2023年1月-12月

(四)项目效益情况

成功举办活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影响和效果,全年开展直播期,吸引数十万人次观看提高了怀化农特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利于怀化农特产品的销售。

五、项目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有关建议。

建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供销合作社在开展农产品销售推介活动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