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8 09:42 信息来源:怀化供销合作联合社
2021年度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为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29名(其中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其中:理事会主任1名,副主任3名,监事会主任1名,总经济师1名,工会主任1名,科(室)领导职数13名。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7人。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会科、农村电子商务科、合作安全科、经贸发展科、监督审计科(监事会办公室)、人事科。
2、项目的实施依据
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3号)、《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快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通知》(湘供改组〔2019〕2号)、《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怀发〔2016〕13号)、《怀化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怀化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整市推进方案>的通知》(怀供改组〔2019〕2号)等文件精神立项。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供销合作合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载体,是中国特色农村工作体系和农村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在长期的为农服务实践中,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组织和服务体系,是新形势下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主要内容一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农村产业、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全市村级推行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服务社“三社合一”综合改革,2021年确立在55个村推行“三社合一”综合改革试点,出台了支持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抓好顶层设计。二是完成对“三社合一”商标注册及APP小程序维护管理服务。三是围绕乡村振兴“五大振兴”目标按进度完成定点帮扶村乡村振兴任务目标。四是加强与中华合作时报、怀化日报、红网时刻、怀化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合作,全力宣传推介全市供销合作社经验做法。五是加强单位内部风险防范,确保单位各项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1)2020年在全市55个村启动改革试点工作,2021年逐步拓宽改革范围,2022年全市抓好300个以上改革示范村,同时按照市场主导的原则逐步扩大覆盖面,基本形成“三社合一”发展体制机制。(2)完成对“三社合一”商标注册及APP小程序维护管理服务。(3)围绕乡村振兴“五大振兴”目标按进度完成定点帮扶村乡村振兴任务目标。(4)加强“怀橙”区域公共品牌推广。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通过改革试点,探索“三社合一”模式和机制,调动和发挥“三社”服务“三农”的优势,使“三社”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水平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促进乡村宜居宜业,探索壮大村集体经济合适模式,实现村集体经济三年倍增计划,促进农民富裕富足。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加强与中华合作时报、怀化日报、红网时刻、怀化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合作,全力选产推介全市供销合作社经验做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前期准备。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高效优质完成,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由财会分管领导安排,组织财会科、办公室、合作安全科、经贸发展科、农村电子商务科、“三社合一”专班、资产管理公司等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布置相关工作、明确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
(二)组织实施。年初预算上报前,组织各部门填报专项资金预算目标绩效表,明确年度绩效目标、长期绩效目标,夯实责任。根据拟定的工作计划,出台《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关于2021年度120万综合改革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的报告》(怀供〔2021〕8号)(结转部分按结转要求使用),报怀化市人民政府,经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工作完成后,各部门根据绩效评价工作安排,按照要求展开自评工作。
(三)分析评价。财会人员在各部门自评的基础上,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专项资金 146.6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专项资金26.68万元,全部及时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专项支出共计146.56万元,结余0.12万元,由财政统筹收回。根据拟定的工作计划,出台《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关于2021年度120万综合改革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的报告》(怀供〔2021〕8号)(结转部分按结转要求使用),报怀化市人民政府,经市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同意。该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供销社综合改革经费只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律师委托业务费用、“三社合一”55个试点村经费、乡村振兴经费、媒体合作宣传、怀化市供销合作社资产经营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三社合一”产销对接服务费、上年结转用于棉麻公司厂房维修。严格按照工作进度支付相关资金。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怀化市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制度。经费由怀化市财政局严格审核下拨,手续完整,程序规范;支出严格把关,原始凭证经手人签字,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核,财务人员初审,分管财务领导核定方可报账,重大项目由社党组审议通过,项目资金做到了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和挪用等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拟定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计划,出台《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关于2021年度120万综合改革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的报告》(怀供〔2021〕8号)(结转部分按结转要求使用),报怀化市人民政府,经市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负责工作实施和推进。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目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涉及政府采购事项,手续齐全、规范。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集体决议制度。
3、项目监管情况
资金支付由怀化市财政局监管,实行专款专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财政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下拨120万元,上年结转专项资金26.68万元,项目预算控制在100%,未追加预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本项目本着节约原则,没有增加任何经费。预算核定金额146.68万元,截至2021年底,实际支出金额146.56万元,比预算节约0.12万元,由财政统筹收回。比预算节约了0.08%。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按《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关于2021年度120万综合改革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的报告》(怀供〔2021〕8号)(结转部分按结转要求使用)要求,完成了全市55个村启动改革试点工作,抓好300个以上改革示范村,同时按照市场主导的原则逐步扩大覆盖面,基本形成“三社合一”发展体制机制。完成了对“三社合一”商标注册及APP小程序维护管理。完成围绕乡村振兴“五大振兴”目标按进度完成定点帮扶村乡村振兴任务目标,规范供销企业,加强社有资产管理,加强了“怀橙”区域公共品牌推广。项目及时、保质完成,完成率100%。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完成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3号)、《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怀发〔2016〕13号)、《怀化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怀化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整市推进方案>的通知》(怀供改组〔2019〕2号)对供销社综合改革总要求,供销社成为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载体,中国特色农村工作体系和农村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扎根农村、贴近农民,在长期的为农服务实践中,成为独具中国特色的组织和服务体系,是新形势下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按照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关于2021年度120万综合改革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的报告》(怀供〔2021〕8号)安排,所有工作在2021年度内顺利完成,完成度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探索“三社合一”模式和机制,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化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动实现产业组织化程度大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大提升、农产品销售体系大提升、农村经济市场化水平大提升、农民持续增收能力与获得感幸福感大提升,形成农民增收入、“三社”增活力、村集体增实力的多赢局面。有效巩固脱贫成果,有力的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购买市社资产管理公司对“三社合一”商标注册及APP小程序维护管理服务。提高了怀化农特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利于怀化农特产品的销售,加快产销对接,从源头把控产品质量,使本地农产品插上互联网的翅膀,飞出怀化。全力宣传推介全市供销合作社经验做法,在社会形成正面宣传,为进一步推动工作做好铺垫。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评分结果为100.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等文件要求,要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希望市财政将每年综合改革专项经费纳入单位的财政预算中,以推动怀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前进的步伐。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021年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绩效评价意识不强。财政资金使用必问效,目前部分业务工作人员绩效意识不强,完成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内控制度不够完善,职责分工不明确,流程管理不够清晰。
建议如下:一是加强项目期中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二是建议加强对绩效自评资料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事前明确绩效目标,事中加强监督管理,事后实施绩效评价”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确保项目按照计划的实施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三是规范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0〕第1次)精神,从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社、省信用联合怀化办事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在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具体负责全市农村“三社合一”综合改革日常工作。
2、项目的实施依据
“三社合一”工作经费项目是根据《中共怀化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怀化市开展农村“三社合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怀农组发〔2020〕7号)等文件精神立项。2021年1月20日,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关于请求解决我市农村“三社合一”综合改革工作经费的请示》,通过中共怀化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同意安排工作经费立项。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指导、督查、推进全市农村“三社合一”试点村建设,推动“三社”服务功能合一,具体有六项主要服务功能: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开展生产经营服务,开展农资供应服务,开展品牌营销服务,开展金融信贷服务,开展便民生活服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完成在全市55个村启动“三社合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推进村级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信用服务社“三社”完善功能、相互支持、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整合“三社”为农服务资源,充分调动和发挥村级供销社的组织优势、流通优势、服务优势,着力构建“三社合一”综合服务平台。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前期准备。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高效优质完成,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由财会科牵头,组织业务科室、“三社合一”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
(二)组织实施。收集整理2021年12月,市委重点民生实事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55个综合改革试点村建设运营考核情况。根据任务布置,按照要求展开自评工作,并将评价结果报财会科。
(三)分析评价。财会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三社合一”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三社合一”专项支出19.34万元,结余0.66万元由财政统筹收回。该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怀化市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制度,项资金做到了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和挪用等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三社合一”专项经费主要用于55个试点村建设中的指导、检查和推进工作,督促完成试点村建设任务。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任务要求,每月对55个“三社合一”试点村的完成进度情况进行调度、指导,并对运营的模式进行综合分析。2021年10月,经市委领导同意,由市直相关单位组成“三社合一”综合改革试点调研组,深入各县市区开展调研。2021年12月,由市委重点民生实事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55个综合改革试点村建设运营情况进行考核。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厉行节约,没有违规情况发生。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本项目本着节约原则,没有增加任何经费,预算核定金额20万元,截至2021年底,专项资金共计支出19.34万元,结余0.66万元,由财政统筹收回。比预算节约了3%。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推进“三社合一”试点村完成建设任务,充分发挥“三社合一”试点村为农服务作用。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三社合一”试点村建设的推进,确保“三社”能够真正完善功能、相互支持、融合发展,起到示范带动的作用。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目前,全市55个试点村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因地制宜分别开展了技术指导服务、生产经营服务、农资供应服务、品牌营销服务、金融信贷服务、便民生活服务等,目前运营状况稳定,所售商品均低于市场价格,老百姓不出村就能拿到需要的农资和日用品,对于一些专业合作社的需求,直接送货上门,较大的提供了村民的便捷。“三社合一”平台不仅成了农资入村的平台,也成了农产品销售的窗口,在节约生产成本、农产品销售顺畅的同时,让村民更加体会到满足感、获得感、幸福感。“三社合一”专项经费绩效评价综合评分结果为100.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目前,全市55个试点村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因地制宜分别开展了技术指导服务、生产经营服务、农资供应服务、品牌营销服务、金融信贷服务、便民生活服务等,较好的保障了村民服务的便捷性需要。“三社合一”平台不仅成了农资入村的平台,也成了农产品销售的窗口,让村民更加体会到获得感、幸福感。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以洪江市岩垅乡力丰村供销合作专业合作社为例:该专业合作社主要经营水果种植及销售、生产资料供应、苗木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村级供销社与洪江市湘情惠农服务公司合作,开展农资配送服务,降低农户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免费开展为村民培训农业种植及电商营销技术,较好的帮助村民和村集体增收。结合产业兴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丰村供销合作专业合作社引进七天果辰、同心圆家庭农场来我村,采取联合合作的方式,将园艺场原有的冰糖橙品种改良为红美人、黄金供柚等品种。
以辰溪县安坪镇供销合作专业社为例:该专业合作社通过与社会资源合作,聚合政策、人员及资金优势,为推进“两个到户”、区域组建基层社工作提供坚实基础。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村供销服务社等农村经济资源加入到合作队伍,夯实服务组织。率先走出一条“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社”的供销社改革发展之路。为群众提供生活品供应、农产品销售、快递寄递、农资供应等服务。与基层工作合作。组建和发展好跨区域基层社,推进“两个到户”供销综合工作,重点着眼在于“综合”,考验的是服务三农有没有广阔的视野,有没有开阔的格局,有没有统筹的能力。在深入考虑经济效益的同时,密切结合综合治理、社会保障、乡村建设、人居环境、社会关爱、疫情防控等社会效益工作。与农民群众合作。购入、销售双轨运行,解放农村劳动力,降低生活品采购及农产品销售的时间等成本,解决农产品产得出、卖不出的难题,把产品变成商品。改变群众的生产及生活消费模式,由传统市场采购转变为现代物流高效配送。有效解决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2021年度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
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为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29名(其中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其中:理事会主任1名,副主任3名,监事会主任1名,总经济师1名,工会主任1名,科(室)领导职数13名。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7人。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会科、农村电子商务科、合作安全科、经贸发展科、监督审计科(监事会办公室)、人事科。
2、项目的实施依据
电子商务平台是根据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需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与相关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立项。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供销合作联合社电子商务平台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机制,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的重要平台。2021年市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市供销合作联合社电子商务平台相应服务(平台)使用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农产品进城”,依托现有网络体系及网点布局,支持培育市内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加快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高效优质完成,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由财会分管领导安排,组织财会科、办公室、合作安全科、经贸发展科、农村电子商务科、“三社合一”专班、资产管理公司等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布置相关工作、明确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15万元,截至评价时,市财政局下拨项目资金15万元;实际支出15万元,项目结余资金0万元。财政局下拨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市财政局2020年下拨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15万元。全部用于市供销合作联合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维护和管理等。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怀化市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制度,项资金做到了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和挪用等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落实进展顺利,对市供销合作联合社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及电商支撑服务项目改造起到积极推动作用,项目基本目标已达成。
项目实施后,按计划完成了预期目标,推动了电商产业发展,现已实现上线全市13个县市区农产品,畅通了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渠道。通过该项运营推广,使更多农民上网触电,促进了我市农村电子商务的普及应用,打通了我市农产品上行通道。推动了电子商务应用、农产品上行、重点示范、品牌建设等基础建设。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财政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下拨15万元,项目预算控制在100%,未追加预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没有增加任何经费。截至2021年底,实际支出15万元。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截至2021年12月,项目完成进度100%。
(2)项目完成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运行质量良好。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项目投资效果明显,经济效益较好,项目财务及经济效益可行,项目财务经济效益良好。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农村电商产业的发展,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带动一、二、三产业发展,为进一步规划做大现有农产品市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电商产业链的延长,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评分结果为100.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无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无
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
2021年度“怀橙”品牌建设暨第一届抢购节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为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29名(其中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其中:理事会主任1名,副主任3名,监事会主任1名,总经济师1名,工会主任1名,科(室)领导职数13名。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7人。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会科、农村电子商务科、合作安全科、经贸发展科、监督审计科(监事会办公室)、人事科。
2、项目的实施依据
“怀橙”品牌专项是市人民政府为促进市农产品品牌建设交办给怀化市供销合作联社工作任务。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向市政府提交《关于“怀橙”品牌发布推介暨2020首届怀化冰糖橙抢购节的活动方案》,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立项。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市委、市政府为整合怀化“多而散、小而弱”橙类、橘类、柚类资源而建立的区域公共品牌,于2020年12月31日举办“怀橙”品牌发布推介会暨2020首届怀化冰糖橙抢购节。通过视、听、味、触体验,将“怀橙”品牌的核心理念、品牌定位、品牌形象、质量标准、品牌包装进行全方位宣传展示,开拓线上销售渠道,增强品牌影响力。
(二)项目绩效目标
活动旨在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应产业发展规律,不断创新“怀橙”营销方式,提高“三品一标”水平,做大做强“怀橙”品牌,进而引领怀化柑橘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高效优质完成,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由财会分管领导安排,组织财会科、办公室、经贸发展科、农村电子商务科、“资产管理公司等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布置相关工作、明确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市财政预算安排举办“怀橙”品牌发布推介会暨2020首届怀化冰糖橙抢购节专项资金29万元,截至评价时,市财政局下拨项目资金29万元;实际支出29万元,项目结余资金0万元。财政局下拨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专项支出共计2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严格按照工作进度支付相关资金。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怀化市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制度,项资金做到了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和挪用等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落实进展顺利,对加快我市怀化冰糖橙品牌整合力度,打造“怀橙”品牌的全国影响力,推进怀化冰糖橙产业发展,不断促进农民收益增长,起到积极推动作用,项目基本目标已达成。
项目实施后,按计划完成了预期目标,推动了怀化橙类、橘类、柚类资源统一,统一“怀橙”区域品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包装设计、统一宣传营销、统一品牌保护,全过程全产业链打造“怀橙”品牌,提升了“怀橙”品质和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和美誉度。2021年12月“怀橙”区域公共品牌被评为湖南十大区域公共品牌。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财政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下拨29万元,项目预算控制在100%,未追加预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没有增加任何经费。截至2021年底,实际支出29万元。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截至2021年底,项目全部实施完成,进度未100%。
(2)项目完成质量:项目实施达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实现怀化橙类、柚类、桔类水果区域公共品牌创造的历史性突破。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项目效果明显,经济效益较好,经济效益可行。怀化“怀橙”品牌发布推介会暨2020年首届怀化冰糖橙抢购节在怀化消费扶贫生活馆举行。鹤城区十余家企业的近百种特色农产品在现场受到市民青睐。开幕当天,怀化市消费扶贫生活馆人头攒动,各县市区展馆前挤满了品尝试吃的市民。在2021年度湖南省果博会获得热捧和好评。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怀橙”品牌建设暨第一届抢购节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评分结果为100.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2021年度供销社企业发展引导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为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29名(其中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其中:理事会主任1名,副主任3名,监事会主任1名,总经济师1名,工会主任1名,科(室)领导职数13名。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7人。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会科、农村电子商务科、合作安全科、经贸发展科、监督审计科(监事会办公室)、人事科。
2、项目的实施依据
《怀化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室会议纪要》〔2007〕23号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怀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供销企业发展引导资金中的15万元用于维修怀化供销储运总公司4#楼仓库屋面,维修项目工程包括拆除原有瓦屋面、修正屋面基层、重新盖瓦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加强社有资产的管理和维护,使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供销社企业发展提供助力。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通过维修怀化供销储运总公司4#楼仓库屋面,改善其租赁条件,使供销社企业增加收入。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前期准备。①市财政局出具预算报告书预2020-212;②组织3家公司对维修项目进行询价,按照报价高低原则,最后确定由怀化市海原房屋维修改造工程有限公司15万元承接该项目,并签订维修合同。
(二)组织实施。①施工方按照维修合同开展拆除原有瓦屋面、修正屋面基层、重新盖瓦等工作;②施工完毕后,市供销社组织怀化供销储运总公司验收;③市社拨付专项资金;④怀化供销储运总公司按照维修合同留取5%的质押金。
(三)分析评价。通过对怀化供销储运总公司4#楼仓库屋面维修,改善了租赁条件,使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供销企业发展引导资金15万元于2021年12月到达市供销合作联合社专户,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1)2020年12月5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主要维修材料进场;
(2)2020年12月20日,项目整体如期竣工并通过验收。
共支付95%的工程款14.25万元,留取5%的质押金。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怀化市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制度。经费由怀化市财政局严格审核下拨,手续完整,程序规范;支出严格把关,原始凭证经手人签字,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核,财务人员初审,分管财务领导核定方可报账,由社党组审议通过,资金做到了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和挪用等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本项目由怀化市供销储运总公司发包,施工单位由怀化市海原房屋维修改造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目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涉及政府采购事项,手续齐全、规范。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集体决议制度。
3、项目监管情况
资金支付由怀化市财政局监管,实行专款专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本项目财评预算金额16.4921万元,中标价15万元,项目预算控制在100%,未追加预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本项目本着节约原则,没有增加任何经费。预算申请核定金额15万元,截至2021年底,实际支出金额15万元。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本项目开工时间为2020年12月6日;
完工日期:2020年12月20日;工期总天数:15天。
(2)项目完成质量
本项目截止到目前施工已经全部完成,经验收,质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标准。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施工方按照维修合同于2020年12月20日完工,并通过验收。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在项目实施前,怀化供销储运总公司4#楼仓库屋面漏雨严重,可利用率低。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供销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评分结果为100.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希望市财政局每年继续安排供销社企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社有企业的发展和资产维护。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021年供销社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但在任务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绩效评价意识不强。财政资金使用必问效,目前部分业务工作人员绩效意识不强,完成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内控制度不够完善,职责分工不明确,流程管理不够清晰。
建议如下:一是加强项目期中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二是建议加强对绩效自评资料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事前明确绩效目标,事中加强监督管理,事后实施绩效评价”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确保项目按照计划的实施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三是规范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1年度供销社“长沙果品大会”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为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29名(其中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其中:理事会主任1名,副主任3名,监事会主任1名,总经济师1名,工会主任1名,科(室)领导职数13名。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7人。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会科、农村电子商务科、合作安全科、经贸发展科、监督审计科(监事会办公室)、人事科。
2、项目的实施依据
根据《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长沙果品产业博览会的通知》》通知要求,市供销合作联合社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同意,组团参加第五届长沙果品产业博览会。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为贯彻落实2021年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推动打造湖南千亿水果产业的进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为贯彻落实2021年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坚持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湖南千亿水果产业助力。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宣传推介我是名优特农产品,农产品行业的产销对接和品牌建设,从全市基层社的55个“三社合一”试点村、乡村振兴重点村,全国基层社标杆社、全国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选取特色产品参展切实解决农产品特别是复牌产品销售难题。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前期准备。成立参展工作组,分管社领导为组长,统筹负责参展工作;工作人员按照组织相关县市区社特色果品参展、对接展位及设计装修、手机展品宣传资料、后勤保障等方面分工,落实到位。
(二)组织实施。租赁了72㎡展馆,并进行了装修,重点突出了怀化的农业大市,水果大市。主要展示“怀橙”区域公用品牌产品(黔阳冰糖橙、黄金贡柚、红美人、春见),参展企业12家。
(三)分析评价。通过参展提升了品牌意识,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通过销售带动生产,通过市场引导品牌,让怀化水果成为老百姓的致富果。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申请的该笔专项资金26.1万元于2021年12月到达市供销合作联合社专户,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申请专项资金26.1万元,实际使用25.61万元,节约0.49万元。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社党组审议的《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长沙果品产业博览会工作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财经纪律,厉行节约,据实开支,不得突破预算。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怀化市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制度。经费由怀化市财政局严格审核下拨,手续完整,程序规范;支出严格把关,原始凭证经手人签字,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核,财务人员初审,分管财务领导核定方可报账,由社党组审议通过,资金做到了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和挪用等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拟定《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长沙果品产业博览会工作方案》,参展人员按照工作计划负责工作实施和推进。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目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涉及政府采购事项,手续齐全、规范。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集体决议制度。
3、项目监管情况
资金支付由怀化市财政局监管,实行专款专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申请专项资金26.1万元,项目预算控制在100%,未追加预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本项目本着节约原则,没有增加任何经费。预算申请核定金额26.1万元,截至2021年底,实际支出金额25.61万元,比预算节约0.49万元,由财政统筹收回。比预算节约了1.88%。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按照《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长沙果品产业博览会工作方案》,开展了这组织县市区特色果品参展、租赁展位及涉及装修、制作展品宣传资料等工作。2021年12月17日下午布展完毕,18日-20日为展览时间。项目及时、保质完成,完成率100%。
(2)项目完成质量
①提升了品牌意识,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②怀化市供销社获得了组织奖,参展产品获得了3个湖南省十大果品区域公共品牌。③现场销售2.5吨冰糖柑,同5家水果批发商签订意向销售协议。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按照《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关于解决2021年武陵山(怀化)国际健康产业博览会和第五届中国(长沙)果品产业博览会参展经费的请示》安排,所有工作在2021年度内顺利完成,完成度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提升了品牌意识,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通过销售带动生产,通过市场引导品牌,让怀化水果成为老百姓的致富果。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供销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评分结果为100.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希望市财政将果品参展专项经费纳入单位的财政预算中,以推动怀化供销社在怀化果品产销对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021年供销社果品参展专项资金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但在任务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绩效评价意识不强。财政资金使用必问效,目前部分业务工作人员绩效意识不强,完成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内控制度不够完善,职责分工不明确,流程管理不够清晰。
建议如下:一是加强项目期中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二是建议加强对绩效自评资料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事前明确绩效目标,事中加强监督管理,事后实施绩效评价”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确保项目按照计划的实施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三是规范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