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1 09:34 信息来源:怀化市公安局
根据公安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公传发〔2021〕308号),省公安厅决定组织开展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推选活动。结合县级公安机关申报并征求所在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市局实地考察,经研究,确定洪江市公安局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推选单位,现予以公示。
若反映或举报推选单位存在问题,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或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反映。凡以单位名义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留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
受理举报时间: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4日
受理举报单位: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受理地点:怀化公安局8楼办公室,10楼办公室
举报电话:2738251,2738117
邮政编码:418000
怀化市公安局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