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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公安局江坪分局2023年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6-30 16:43 信息来源:怀化市公安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决策背景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打击和防范各种刑事犯罪,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为社会、人民群众提供求助便民服务,承办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任务等。
怀化市公安局江坪分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共设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治安大队、刑侦大队。
2023年末,我单位政法编制核定人数为21人,实有在职民警16人,退休人员14人(含提前退休人员2人),辅警5人,分局所有民、辅警均抽调在怀化市公安局各部门统一办公,经费由怀化市公安局统筹开支。
2.项目主要内容
2023年我单位涉及绩效评价的项目有3个,为上级补助装备经费、上级补助办案业务经费和辅警经费。上级补助装备经费和上级补助办案业务经费的依据为《财政部关于印发<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相关管理办法》;辅警经费的立项依据为《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上级补助办案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办案和相关公安业务支出;上级补助业务装备费主要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及装备采购;辅警经费主要用于辅警日常工资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及服装费支出。
3.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本单位项目组织管理机构为怀化市公安局江坪分局。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及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及拨付流程
我单位专项资金上级补助办案业务费、装备费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辅警经费为市财政保障,由市财政预算及国库拨入我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资金到位情况
2023年度我局专项经费预算共3项,总金额101.52万元, 2023年度实际收到专项资金101.52万元,预算资金总体到位率100%,其中,上级补助装备经费经预算追加后预算收入24万元,实际到位24万元,预算资金到位率100%;上级补助办案经费经调整预算后预算收入53.52万元,实际到位53.52万元,预算资金到位率100%;辅警经费经调整预算后预算收入24万元,实际到位24万元,预算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实际收到专项资金101.52万元, 2023年专项资金实际支出101.05万元,预算执行率99.54%。其中上级补助装备经费调整预算支出24万元,实际支出23.87万元,预算完成率99.46%;上级补助办案业务经费调整预算支出53.52万元,实际支出53.18万元,预算完成率99.36%;辅警经费经费调整预算支出24万元,实际支出24万元,预算完成率100%。
(4)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我分局按照怀化市公安局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2.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情况
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其中上级补助装备经费和上级补助办案经费为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按照公安部及省厅要求支出。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绩效目标
(1)上级补助装备经费
上级补助装备经费为确保公安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强可靠的物质保障。通过绩效评价全面了解我局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费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提高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上级补助办案业务经费
上级补助办案经费为确保公安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强可靠的物质保障。通过绩效评价全面了解我局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费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提高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3)辅警经费(局机关)
协助民警做好各项考核任务及协助民警做好各项日常工作。
3.绩效指标
每个专项资金都从产出、效益、成本、满意度四个大的方面设置了不同的考核指标。其中: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加强管理和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被评价单位、绩效评价范围与时段
被评价单位为怀化市公安局江坪分局,绩效评价范围为上级补助装备经费、上级补助办案业务经费和辅警经费等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时段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并依法依规公开。   
2.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分为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
    3.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社会效益
提升了民警的业务和作战能力,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
(二)生态效益

(三)可持续影响
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治安防控能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增强。
(四)满意度情况
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论
2023年度我局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按照经费预算所列情况使用专项经费,严格控制成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实施
专项资金使用本着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力求把专项经费用在刀刃上,严格控制使用情况,没有出现超计划开支现象。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全年专项资金101.52万元, 2023年专项资金实际支出101.05万元,完成计划99.54%。
2.产出质量
我单位各项目资金的使用均达到年初项目预期目标,且效果良好。
3.产出成本
项目成本101.52万元,控制在预算成本内,完成计划目标。
4.产出时效
2023年12月之前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提升了执法水平,提高了民警业务和作战能力,完成计划目标。
    2.可持续影响效益
公安机关公信力,执法规范化不断提升,完成计划目标。
    3.满意度
满意度达100%,完成计划目标。
五、项目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指示要求,明确目标定位,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治安防控能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

(三)有关建议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建议加强资金的保障力度,以保障民警、辅警的各类基本开支。

报告应包括以下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个项目支出一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