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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公安局江坪分局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6-30 16:36 信息来源:怀化市公安局

怀化市公安局江坪分局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公安局江坪分局2009年10月转制为市财政统一预算管理单位,内设三个科室:办公室、刑侦大队、治安大队。我分局因管辖的湖南湘维有限公司企业破产,于2018年8月全体在职民警全部抽调至市公安局各部门统一办公,经费由市公安局统筹安排。
(二)人员编制情况
2023年末,我单位编制数为2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6人,另有退休人员14人(其中提前退休2人),临聘人员5人。
(三)主要职能职责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等;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等。
(四)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怀化市公安局江坪分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节约各项预算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好单位采购计划。加强巡逻防范;降低案件发案率,提高案件侦破率;有效控制、降低大要案发案率,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提高科学技术水平,为公安机关业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各项公安业务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增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使用、管理总体情况。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下达2023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怀财预﹝2023﹞6号),2023年我部年初预算支出42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76万元,项目支出84.52万元;2023年度决算总支出42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69万元,占总支出的75.98%;项目支出101.04万元,占总支出的24.02%。2023年支出预算调整减少2.5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调整减少19.0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调增16.5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调整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纳入年初预算及年初做了非税拨款,实际财政统拨未下达住房公积金指标至单位,当年好未有非税收入,使得实际执行少于年初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调整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应急处突工作经费)20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上级补助装备经费年初预算27万,实际财政拨付24万元,使得实际执行多于年初预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319.69万元,具体如下:
(1)人员经费。人员经费295.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5%,较上年减少34.21万元,降低10.36%。工资福利支出253.6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2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日常公用经费23.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5%,较上年增加3.19万元,增长15.47%。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81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印刷费、工会经费、咨询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4项共计101.0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装备经费23.87万元,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及装备采购;专项业务(工作)经费33.52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支出;辅警经费24万元,主要用于辅警日常工资的发放及社会保障缴费,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应急处突工作经费)金19.65万元,主在用于弥补办案经费、执行公用经费标准经费不足的需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2023年项目总支出较上年增加16.52万元,增长19.55%,主要是本年度增加了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应急处突工作经费)20万元。
(三) "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3.44万元,预算完成率49.14%。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4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三公”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了0.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决算增加0.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久,日常维修和保养费用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反映自评得分及评价等级。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我局按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对比,本次自评情况,我局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评价指标分析(或综合评价情况)。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从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方面综合分析。总结归纳本部门"四本预算"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
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
  (1)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发展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及中长期实施规划。
  (2)绩效指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指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细化到三级指标。
    2、预算配置
  (1)在职人员控制率
   2023年我单位编制数21人,实际在职人员数16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76.19%。严格执行了相关文件精神,无超编人员。
  (2)“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率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7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
    3.预算执行
  (1)预算执行率。2023年全年预算数423.28万元,执行数420.73万元,预算执行率99.4%。
  (2)公用经费控制率。公用经费实际支出36万元,预算安排数36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00%,未超年初预算。
  (3)“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3.44万元,预算安排数7万元,预算执行率49.14%,未超年初预算。
    4.预算管理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制定了《预决算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预算资金使用合规,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预算支出的重大开支经集体决策;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按财政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5.资产管理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
    6.职责履行
2018年10月怀化市江坪分局所有民警均抽调至怀化市公安局各部门统一办公,现单位主要职责就是服从市公安局统一安排,2023年12月完成工作任务目标,完成率达100%。
    7.履职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依法履职,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2)可持续影响效益
    提高了公安机关公信力,执法水平不断提升,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3)满意度
    群众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95%以上。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公用经费、项目资金等实际使用情况与年初预算存在一定的差距,控制不到位,主要是分局所有民警均抽调至怀化市公安局各门部统一办公,除人员经费开支以外,其余经费均是市公安局统筹开支,而导致年初所做预算与实际支出一定差异。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预算编制时必须跟市公安局对接,全面考虑,避免经费遗漏或超范围,确保预算控制良好,严格按预算执行。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报告应包括以下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