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2023年度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6-30 17:01 信息来源:怀化市公安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决策背景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湘财行【2017】25号)、《戒毒条例》的精神,公安监管场所各项经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级政府财政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将本级公安监管场所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购置及消耗费、修缮费,以及看守所羁押人员给养费,拘留所被拘留人员伙食费、常见疾病简易处置费用,强制隔离戒毒所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伙食费、生理脱毒所需医疗经费、常见疾病简易处置费用等足额纳入相关单位部门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强制隔离戒毒所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生理脱毒所需医疗费用,按每人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执行。我所强制戒毒人员的给养费,在市财政局政法科(县、市集中)专项戒毒经费专户中进行单位部门预算,专款专用单独拨付、开支。

2.项目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六条,人犯给养费包括:(1)伙食费:包括粮食、蔬菜、食油、肉、蛋、鱼、豆制品和调味品等;(2)衣被费:用于给流窜犯、经济困难人犯和留所服刑犯人购置衣裤、被褥、床单、鞋、袜等所需费用;(3)医疗费:人犯看病、住院的医疗费、药费、体检费,以及看守所医务室购置的药品和一次性消耗(低值易耗品)医疗器械等费用;(4)公杂费:人犯用手纸、卫生巾、消毒水、理发工具、毛巾、肥皂、牙刷、牙膏、扫帚、拖布等日常生活卫生用品费,人犯食堂煤炭燃料费及炊事员临时工工资。强制戒毒所开支内容参照《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3.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为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级预算单位,隶属于怀化市公安局。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及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及拨付流程
戒毒所专项资金辅警经费、医疗卫生服务费、所政维护费来源于年初预算,由怀化市财政局按年拨付;戒毒人员给养费、脱瘾及戒毒药品费在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县、市集中)专项戒毒经费专户中进行单位部门预算,由预算单位按季度月均关押人数申报拨付。

(2)资金到位情况
A、戒毒人员给养费按实际关押人数拨付,全年拨付158.7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B、脱瘾及戒毒药品经费按实际关押人数拨付,全年拨付82.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C、医疗服务费年初预算92.20万元,实际拨付92.2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D、所政维护费年初预算10万元,实际拨付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E、辅警经费年初预算240万元,实际拨付24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情况
A.戒毒人员给养费全年拨付158.78万元,实际支出158.78万元,主要用于戒毒人员伙食费、水、电费,电话费,被装费、生活日用品等方面。
B.脱瘾及戒毒药品经费全年拨付82.70万元,实际支出36.46万元,结余46.24万元,其原因是为保障戒毒所改扩建工程顺利施工, 2020年6月16日至今搬迁至洪江市监管中心,收治能力大幅下降,再加上根据相关规定戒毒人员在公安戒毒所关满3-6个月后需送往司法戒毒所继续执行强制戒毒,造成我所戒毒人员关押数量减少。同时2023年市公安局成立特殊人群收治中心,患有危重疾病的戒毒人员先送往该中心治疗,造成我所戒毒人员脱瘾及戒毒药品经费结余。
C.医疗服务费全年预算支出92.20万元,实际支出92.20万元,主要用于为戒毒人员采购医疗服务支出。
D.所政维护全年预算支出10万元,实际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监所设施的维护。
E.辅警经费年初预算240万元,实际支付240万元,主要用于辅警工资及“五险一金”及服装采购等。

(3)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怀化市第一强制戒毒隔离所2023年度戒毒专项经费实行分账核算、专户管理,资金使用的申请与审批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确保经费资金专款专用。

2.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高度重视戒毒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成立了财务监督小组,邹歆文任组长,成员有各科室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并严格落实了《内部控制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内部财务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戒毒人员给养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监督小组,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全部资金由所财务室统一管理。我所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单位财务监督小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物资采购前首先由后勤部门、医务部门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时,至少有2名以上采购人员参与,对采购的物资由验收人员保管,建立台账记录物资收发情况,并按月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相关发票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送分管所领导审核、再由财务室审核,最后报分管财务的所领导签字同意后到财务室结算,2020年7月起对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商品要求政府采购平台采购,加强采购程序的透明度。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绩效目标
戒毒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加快完成改扩建工程、将戒毒所扩容到2000人,满员收戒,应收尽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全年收治1000人的任务;高标准帮助戒毒人员完成脱瘾-康复-回归过程,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社会乱源;充分保障戒毒人员的生命健康权,做到戒毒人员能及时就医、及时用药,及时住院;充分保障戒毒人员的医疗权利,享受正规化的、专业化的医疗服务;充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发放到位,“五险一金”缴纳到位。

2.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验证目标指标,总结经验,为改善资金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
(二)被评价单位、绩效评价范围与时段
被评价单位: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绩效评价范围与时段为2023年1-12月戒毒专项经费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系统性原则、经济性原则。
2、指标评价体系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
3、评价方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社会效益
主要体现在提高戒毒人员的法律观念、道德水准、文化水平,以及促进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对戒毒人员的技能培训,参训率达100%,毒瘾戒断率达100%。
(二)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戒毒人员的生活、医疗条件,提升了戒毒所的物防技防水平,确保了戒毒所的安全稳定,净化了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可持续影响
监所安全稳定,执法规范化不断提升。
(四)满意度情况
戒毒人员及家属、社会满意度较好,满意达95%。
(五)评价结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综合评价等级为优秀,本次自评分97分。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设立时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项目所设立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由我所财务室按照年初预算批复,每季度向财政申请经费,按相关制度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
2.项目实施
项目的组织实施由后勤保障大队、财务室、办公室、医疗保障大队共同实施,重大事项提请局党委、所务会研究决定。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我所对戒毒人员做到了应收尽收,开展对戒毒人员的技能培训,参训率达100%,毒瘾戒断率达100%。
2.产出质量
对财政安排的戒毒专项经费,我所做到了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产出质量100%。
3.产出成本
戒毒专项经费按预算成本完成,无资金浪费。
4.产出时效
戒毒专项经费2023年基本按预算进度完成。由于2023年怀化市公安局成立了特殊人群收治中心,对急重病患戒毒人员进行收治,脱瘾及戒毒药品经费有所结余。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戒毒人员的生活、医疗条件,提升了戒毒所的物防技防水平,确保了戒毒所的安全稳定,净化了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项目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重视,全程监督。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3、落实责任,做好堵车。
(二)存在的问题
我所正进行改扩建工程,建议财政加大经费保障,加快工程进度,缩短异地收戒办公的时间。
(三)有关建议
戒毒所改扩建期间需临时借用洪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场地异地办公,洪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属于新建工程,个别设计不合理,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例如化粪池的存载能力、地基下沉、办公楼、监区楼漏雨严重等。请求财政部门增加经费投入,保障临时办公期间的监所安全。

报告应包括以下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个项目支出一张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