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30 17:41 信息来源:怀化市公安局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公安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共设25个内设机构(部、委、支队,不含交警支队)。包括:警令部、政治部、警务保障处、督察支队、治安支队、法制信访支队、特警支队、刑侦支队、禁毒支队、监管支队、国保支队、经侦支队、网技支队、人口与出入境支队等。二级机构共7个,包括:戒毒所、警官培训部、怀化市看守所、鹤城分局、江坪分局、沃溪分局、市森林公安局(二级机构均为一级预算单位,财务独立)。
(二)人员编制情况
2023年末,我单位政法编制核定人数为398人,实有在职民警393人,离退休人员167人(含提前退休人员8人),辅警745人(包含局机关辅警、城市快警及留置看护辅警)。
(三)主要职能职责
怀化市公安局是怀化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主要部门,其职责主要包括: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全市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新措施,推进全市公安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承担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四)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我单位在编制2023年年初预算时,对单位整体资金及项目资金设定了相关绩效目标。对年初预算整体资金14,236.57万元,设定了整体绩效目标,对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转移支付业务装备费、打击电信诈骗专项经费、巡逻车辆运行维护费、天网工程一期、二期运行维护费、辅警经费等专项资金共6,067.22万元,均设定了项目绩效目标。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使用、管理总体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14,236.57万元,全年预算18,208.52万元,预算执行18,208.5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14,23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收入14,229.0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7.5万元。全年调整预算数18,20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经费拨款收入18,130.75万元,其他收入77.77万元。
2023年支出年初总预算14,23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69.35万元,项目支出6,067.22。调整预算支出18,20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19.02万元,项目支出10,389.5万元。
在编制预算时,坚持量入为出,在全力保障公安需求的前提下,突出重点,进一步编细、编实项目预算内容,确保预算的增长与公安业务工作相匹配。在预算执行上,严格按项目用途开支,做到专款专用,杜绝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挤占专项资金的现象,合理安排各项经费支出,根据形势与任务要求,合理调整公安经费使用计划,提高资金配置的整体效能。
此外,我单位还根据《政府会计准则》、《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单位层面管理制度、业务层面管理制度及内控管理制度,特别就“三公经费”等规范了经费支出流程,制定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费、办公费等相关实施细则,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接待制度对人员、标准、接待程序都予以规范,用车制度对车辆管理、维修、其他费用支出都进行了明确。同时,按照怀化市财政局要求实行“整体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公开制度,有效控制了实际支出没有超出预算规模、范围和标准。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7,819.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887.8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479.48万元、对个人的家庭的补助408.3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31.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4.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08万元)。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情况(因部分项目信息涉密,不予公开说明)
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
2023年度我局专项经费调整后预算共29项,总金额10,389.51万元,其中:(按调整预算后口径)
(1)专项业务工作经费调减预算后26.21万元;
(2)特警支队装备建设资金50.00万元;
(3)上级补助业务装备经费665.07万元;
(4)警犬驯养经费20.00万元;
(5)上级补助办案经费814.00万元;
(6)武装巡逻车车辆运行维护经费调减预算后18.72万元;
(7)打击电信诈骗专项经费调减预算后37.44万元;
(8)天网工程运行维护经费358.80万元;
(9)辅警经费(留置看护)追加预算后2,291.75万元;
(10)辅警经费(城市快警)318.00万元;
(11)辅警经费(局机关)793.60万元;
(12)反恐基地建设项目追加预算后800.00万元;
(13)强制戒毒所改扩建项目追加预算后700.00万元;
(14)收治中心搬迁扩容改造项目经费追加预算后200.00万元;
(15)改扩建搬迁工作经费追加预算后10.05万元;
(16)人民警察伤亡特殊补助金追加预算后50.00万元;
(17)司法救助金追加预算后8.80万元;
(18)新冠疫情专项资金追加预算后60.00万元;
(19)市法学会课题研究及工作经费追加预算后1.00万元;
(20)两烟工作经费追加预算后5.00万元;
(21)两烟经费追加预算后3.00万元;
(22)出入境工作经费追加预算后88.50万元;
(23)转移支付其他专项因素经费追加预算后432.6万元;
(24)非税专项追加预算后2,365.82万元;
(25)其他专项资金调减预算后收入271.16万元。(含5项涉密项目)
2023年度实际收到专项资金10,389.51万元,预算资金总体到位率100.00%,其中:(按决算口径)
(1)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实际收入26.21万元;
(2)特警支队装备建设资金实际收入50.00万元;
(3)上级补助业务装备经费实际收入665.07万元;
(4)警犬驯养经费实际收入20.00万元;
(5)上级补助办案经费实际收入814.00万元;
(6)武装巡逻车车辆运行维护经费实际收入18.72万元;
(7)打击电信诈骗专项经费实际收入37.44万元;
(8)天网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实际收入358.80万元;
(9)辅警经费(留置看护)实际收入2,291.75万元;
(10)辅警经费(城市快警)实际收入318.00万元;
(11)辅警经费(局机关)实际收入793.60万元;
(12)反恐基地建设项目实际收入800.00万元;
(13)强制戒毒所改扩建项目实际收入700.00万元;
(14)收治中心搬迁扩容改造项目经费实际收入200.00万元;
(15)改扩建搬迁工作经费实际收入10.05万元;
(16)人民警察伤亡特殊补助金实际收入50.00万元;
(17)司法救助金实际收入8.80万元;
(18)新冠疫情专项资金实际收入60.00万元;
(19)市法学会课题研究及工作经费实际收入1.00万元;
(20)两烟工作经费实际收入5.00万元;
(21)两烟经费实际收入3.00万元;
(22)出入境工作经费实际收入88.50万元;
(23)转移支付其他专项因素经费实际收入432.60万元;
(24)非税专项实际收入2,365.82万元;
(25)其他专项资金实际收入271.16万元。(含5项涉密项目)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专项资金实际支出10,389.51万元,其中:
(1)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支出26.21万元,实际支出26.2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特警支队装备建设资金预算支出50.00万元,实际支出5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上级补助业务装备经费预算支出665.07万元,实际支出665.0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4)警犬驯养经费预算支出20.00万元,实际支出2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5)上级补助办案经费预算支出814.00万元,实际支出814.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6)武装巡逻车车辆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支出18.72万元,实际支出18.7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7)打击电话诈骗专项经费预算支出37.44万元,实际支出37.4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8)天网工程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58.80万元,实际支出358.8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9)辅警经费(留置看护)预算支出2,291.75万元,实际支出2,291.7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0)辅警经费(城市快警)预算支出318.00万元,实际支出318.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1)辅警经费(局机关)预算支出793.60万元,实际支出793.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2)反恐基地建设项目追加预算支出800.00万元,实际支出80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3)强制戒毒所改扩建项目追加预算支出700.00万元,实际支出70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4)收治中心搬迁扩容改造项目追加预算支出200.00万元,实际支出20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5)改扩建搬迁工作经费追加预算支出10.05万元,实际支出10.0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6)人民警察伤亡特殊补助金追加预算支出50.00万元,实际支出5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7)司法救助金追加预算支出8.80万元,实际支出8.8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8)新冠疫情专项资金追加预算支出60.00万元,实际支出6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9)市法学会课题研究及工作经费追加预算支出1.00万元,实际支出1.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0)两烟工作经费追加预算支出5.00万元,实际支出5.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1)两烟经费追加预算支出3.00万元,实际支出3.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2)出入境工作经费追加预算支出88.50万元,实际支出88.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3)转移支付其他专项因素经费追加预算支出432.60万元,实际支出432.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4)转移支付其他专项因素经费追加预算支出432.60万元,实际支出432.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5)其他专项资金预算支出271.16万元,实际支出271.1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含5项涉密项目)
(三)“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控制数为275.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0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合计235.77万元,在年初预算控制数内。
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9万元,比上年3.32万元减少0.42万元,降低12.65%。比预算控制数10.00万元减少7.1万元,降低71%。主要原因为:一是全局上下厉行节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从财务管理制度上严控招待费指标,严格报账审核程序,实行经费超标领导绩效问责通报制度;二是强化公务卡结算管理,对于超额不使用公务卡也不转账付款的一律不报账;三是应用互联网公务监督系统,严格了接待标准,控制陪餐人数,对接待附件实行网上公开;四是采用了公函和接待清单制度,开支更加公开透明;五是严格公务接待纪律,不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不送土特产、纪念品和其他礼品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2.87万元,与上年175.77万元增加57.1万元,上升32.48%;但未超过预算控制数265.00万元。公车运维费的较去年上升主要是因为我单位车辆使用年限较久,维修成本日益增加,加上巡逻任务繁重,车辆使用频率高,但我局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格实行派车单制度,使得公车运维费未超出年初预算控制数。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因部分项目信息涉密,不予公开说明)
(一)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年初预算设定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我单位已完成相关绩效指标内容,整体部门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
(二)综合评价情况
1、部门履职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怀化市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全市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治安防控能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增强。公安负责的平安建设考评排名全省第二,公安民调排名全省第一,其中社会治安状况评价连续四年排名全省第一,41个重大敏感节点实现“零非访、零集访、零滋事”,连续四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扫黑除恶、禁毒、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多项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2、部门整体支出成本(预算)控制、节约情况
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
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00%。
基本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人员经费预算7,011.35万元,实际支出6,887.84万元,预算支出控制率100%。日常公用经费压价预算后931.18万元,实际支出931.18万元,预算支出控制率100%。其中2023年“三公”经费控制数为275.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控制数为1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控制数为265.00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合计235.77万元,较2023年控制数275.00万元减少39.23万元,降幅14.26%。
此外,项目支出总体上严格按预算执行,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的一定范围内。
3、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1)专项组织情况
局相关对口部门在上年年中会同警务保障部对下年度专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作出预算,并上报财政,获得相关部门的预算批复。专项资金的使用也由对口部门和财务部门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2)专项管理情况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多项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一是严格按预算开支,没有超标准、超规模、超范围开支;二是严格开支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流、挤占、挪用的情况;三是加强内部检查和审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审计,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4、资产管理情况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的规定,我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购置、申领、使用、报废处置等内部控制制度,保障资产管理落实到位。在执行中按规定落实国有资产清查、登记、上报制度,设置固定资产卡片、总账及明细账簿,并定期进行了清查盘点,及时更新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并配备专项管理人员,明确责任并履行好职责,进一步加强市局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有效利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公安工作经费需求量较大,年初预算保障较低
由于近年来财政对公用经费及专项资金的逐年压减,加上维稳安保任务逐年增加,专项工作要求高,使得我局在日常运转、办案业务、信息化建设、基本建设等方面都捉襟见肘,且存在大量资金缺口。而单位每年的非税收入弹性较大,无法及时弥补经费不足,导致较多工作无法正常有序开展。
(二)公安信息化建设繁多,增加了经费支出
随着当前社会形势发展,信息化社会办案必须依靠科技手段。装备和技术手段的配备直接影响到全市公安工作,公安信息化建设及装备购置项目投入大,没有专门资金保障,经费十分紧张。且专项经费中装备经费所占比重小,保障不足,无法在短期内投入较多的经费,改善科技装备,故难以满足现代公安工作的需要。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对预算事项充分论证,加强业务学习,并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织预算草案,将预算编制内容全面化、明细化。
(二)采取得力措施减缩开支,向节约要保障
一是制定具体可行、科学合理的预算计划,围绕年度公安中心工
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支出情况,本着节约原则进行合理安排,严格核定各项支出指标。二是压缩一般性开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设备采购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手续,缓解经费不足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