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8 16:58 信息来源:怀化市公安局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公安局警官培训部(以下简称警官培训部)为副处级行政机构,隶属于怀化市公安局。内设机构4个,即办公室、教务科、后勤管理科、学员管理科。
(二)人员编制情况
2023年年初编制人数为15人,其中在职行政编制15人,年末实有人员16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15人,提前退休人员1人。
(三)主要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民警训练的有关规章制度、教学大纲,制定并实施民警教育训练工作制度。
2.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入警培训、晋升培训、专业培训和发展培训等轮值轮训工作,以及组织、实施、保障全市大练兵、大比武工作。
3.对全市新招公安民警进行初任培训。提升综合素养和体能,进行考核颁发合格证书。
4.研究教育训练工作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收集基层和广大民警对教训工作的建议,因需施教。
(四)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警官培训部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和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公安机关加强现场执法安全训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分类实施;提高执法执勤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全面提升公安民警辅警能力素质,全面提升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和安全保障水平,培养和提高民警适应实战的心理素质和警务实战技能。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使用、管理总体情况。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下达2023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怀财预﹝2023﹞6号),2023年我部年初预算支出39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48万元,项目支出54.01万元;2023年度决算总支出38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84万元,占总支出的86.94%;项目支出50万元,占总支出的13.06%。
2023年支出预算调整减少数14.65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纳入年初预算,实际财政统拨未下达住房公积金指标至单位,使得实际执行少于年初预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2023年基本支出332.84万元,具体如下:
(1)人员经费。人员经费300.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14%,较上年减少5.13万元,降低1.68%。
①工资福利支出265.9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13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奖励金等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日常公用经费32.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6%,较上年减少6.63万元,降低16.81%。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2.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系我部为完成履职目标而发生的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50万元,为轮值轮训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全市公安机关民警的各类轮值轮训工作,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装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023年项目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0万元,降低16.67%,主要是本年度财政继续压减专项经费。
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与决算存在16.89万元差异,主要是因为追加的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等经费,属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津贴补贴,预算一体化系统按项目资金拨款,决算计入项目支出,与绩效评价项目支出统计口径不一致。
(三)“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0.65万元。“三公”经费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了0.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预算相比增加0.65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与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
“三公”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了0.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决算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决算增加0.6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决算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是市局调拨一辆警车,车辆保险、日常维修和保养费用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反映自评得分及评价等级。
我部门各项工作具体扎实,项目任务全面完成,项目实施效果显著。根据本次自评情况,我部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评价指标分析(或综合评价情况)。
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
(1)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发展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及中长期实施规划。
(2)绩效指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指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细化到三级指标。
2预算配置
(1)在职人员控制率
2023年我单位编制数15人,实际在职人员数15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严格执行了相关文件精神,无超编人员。
(2)“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率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未发生变动。
3.预算执行
(1)预算执行率。2023年全年预算数382.84万元,执行数382.8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公用经费控制率。公用经费实际支出18.88万元(与预算统一口径,不包括车补金额),预算安排数13.9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35.83%,未控制到位。
(3)“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65万元,预算安排数0万元,超年初预算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从市局调入一辆警车,发生公务用车与运行维护费。
4.预算管理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制定了《预决算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
②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预算支出的重大开支经集体决策;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③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财政要求按时公开预决算信息。
5.资产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的规定,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固定资产一般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应收款和无形资产》等资产内部管理规范。
(2)资产管理安全性。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6.职责履行
1.实际完成情况
全年完成教官培训班、新警培训班、最小作战单元比武演练3项重点培训工作,完成计划目标。
2.质量达标情况
达标完成率100%,完成计划目标。
3.完成及时情况
2023年11月之前完成全年培训计划,完成计划目标。
7.履职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提升了执法水平,提高了民警职业素养、业务和作战能力,完成计划目标。
(2)可持续影响效益
公安机关公信力,执法规范化不断提升,完成计划目标。
(3)满意度
民警满意度达100%,完成计划目标。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公用经费控制不到位,执行偏离绩效目标,主要是预算资金实际支出具有不可预见性,公用经费控制率的实际情况与预算存在一定的差距。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预算编制时必须全面考虑,避免经费遗漏,确保预算控制良好,严格按预算执行。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