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3 09:47 信息来源:怀化市公安局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八、公开附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本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9.本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部署、组织实施辖区公安工作;
2.负责打击犯罪和整治辖区社会治安重大行动和大案、要案侦破,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3.负责各类重大行动和大案、要案侦破;
4.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进行管理,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
5.负责矿区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
6.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7.负责辖区危爆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热情服务,确保辖区不发生重大涉枪涉爆涉毒案件。
8.负责辰州矿业公司各类群体性事件预防工作,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辰州矿业公司大局稳定;
9.负责积极协调村企关系,确保和谐稳定;
10.负责各类治安灾害事故、大型活动安全保卫;
11.负责治安业务管理、治安案件查处,确保治安秩序的稳定,减少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2.负责主管国内安全工作,确保辖区内政治大局稳定。
13.负责维护好矿业秩序,及时打击盗窃、哄抢公司产品、半成品、原矿和工业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取缔乱采滥挖、非法氰化取金。
14.负责依法进行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核材料和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及辖区内的治安管理。
15.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刑警大队、治安大队3个部门,财务室设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沃溪分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怀化市公安局沃溪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81.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1.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收入较上年减少92.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机关公用经费和行政管理等项目支出中的非急需刚性支出,把钱用在刀刃上要求。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81.45万元,其中,主要是工资性支出262.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2.95万元、社会保险缴费42.99万元、住房公积金23.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9万元、公用经费45.6万元、专项业务经费41.4万元、上级补助装备经费24.6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支出较上年减少92.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12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6张,即《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本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表》;绩效等表格3张《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481.4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415.4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86.37万元、住房公积金23.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2万元、津补贴129.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9.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2.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万元、退休费10.2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4万元、工会经费10.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76万元、公务接待0.96万元、印刷费0.24万元、办公费0.4万元、奖金65.38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66万元,特定目标类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装备费等。其中:中央转移办案业务支出41.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车辆维护费、车辆油料费、办案消耗经费、侦查破案费等方面;上级补助装备经费支出24.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专用设备、应急物资、警用装备、警务通采购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4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部门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44万元,下降4%,主要是因为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2.43万元,同口径对比,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69万元,机关公用经费和行政管理等项目支出中的急需刚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0.4万元、印刷费0.24万元、工会经费10.07万元、公务接待0.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76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481.4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支出66万元,其中专项业务工作经费41.4万元,装备经费24.6万元,项目支出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4年,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4本部门无会议费预算。
2.2024本部门无培训费预算。
3.2024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