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4 17:04 信息来源: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在职人员情况
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编制37人,现有正式工作人员37名,辅警42人。
2、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位于怀化市鹤城区怀西路417号,距市中心约3公里,全所占地85亩,原有建筑面积2.2万余平方米,2019年9月因改扩建工程临时搬迁到洪江市黔城镇双溪铁坑监管中心。本部门为副处级单位,隶属于怀化市公安局,预算次级为一级,全额拨款预算单位,财务核算适用政府会计制度。设以下内设机构:办公室、后勤保障大队、医疗康复大队、管教一、二、三大队、深挖犯罪大队等7个部门,设有怀化市红十字医院戒毒所门诊部。以上机构设置与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的三定方案相符,无违规滥设机构行为。
3、主要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及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依法承担全市13个县(市、区)戒毒人员的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组织开展生产劳动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3)负责所政管理工作,所情分析,所内案件预防工作,监所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
(4)负责社会帮教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接茬帮教等工作。
(5)负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医疗、卫生防疫、防病治病等工作。
(6)负责全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装备管理、资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7)负责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奖惩、人事警务、工资管理、教育培训、工青妇和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4、重点工作计划:
(1)以政治建警为统领,打造忠诚监管。
(2)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狠抓管党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
(3)夯实工作基础,努力打造平安文明戒毒所。
(4)突出社会开放,提升服务效能,铸就文明监管。
(5)按照监所疫情防控高于社会层面的总体要求,做好预案、搞好演练,牢牢把控监所安全生命线。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本年决算实际总支出为1357.1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1021.95万元,项目支出335.21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我所基本支出范围和主要用途包括:本所民警、职工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如下:
所本级基本支出总额1021.95万元。其中:1、民、辅警工资福利支出:796.6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45.28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31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27.6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我所本着收支平衡、厉行节约的原则,制定了“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年所本级“三公”经费各费用均控制较好。我所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总额为15.12万元,本年实际支出16.14万元,上年支出6.51万元。与预算比“三公”经费总额增加1.02万元,与上年比“三公”经费总额增加了9.63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增加。
1、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为2.52万元,本年实际开支0.32万元,上年招待费为0.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与预算对比节约了2.2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积极响应党中央过紧日子号召,厉行节约。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2021年预算车辆运行费控制数为12.6万元,实际开支15.82万元。上年车辆运行费为6.22万元,与上年数对比增加了9.60万元,与预算对比增加了3.2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一是因经费紧张2020年尚有4万元修理费在2021年报账;二是2021年8月报废的一台戒毒人员生活车年限久、车况差,维修费用高;三是因在洪江办公,离怀化市很远,经常两地往返油料费增加;四是2020年受疫情及改扩建搬迁影响单位只运行半年,与2021年全年运行无可比性。
3、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业务工作专项收入464.6万元,其中戒毒人员给养费230.4万元,脱毒及戒毒药品费120万元,医疗服务费92.2万元,所政维护费12万元,禁毒专款10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业务工作专项支出:335.2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戒毒人员用水、电费,电话费,被装费、生活日用品等等)122.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2.95万元 (a、强制戒毒人员给养费77.40万元。b、强制戒毒人员脱瘾及戒毒药品费、医疗服务费等 125.5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0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内容和用途,所本级项目资金分别为:业务工作专项、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其中:
业务工作专项经费: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湘财行【2017】25号)、《戒毒条例》的精神,公安监管场所各项经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级政府财政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将本级公安监管场所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购置及消耗费、修缮费,以及看守所羁押人员给养费,拘留所被拘留人员伙食费、常见疾病简易处置费用,强制隔离戒毒所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伙食费、生理脱毒所需医疗经费、常见疾病简易处置费用等足额纳入相关单位部门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根据湘财行【2017】25号)精神调整了相关经费的开支标准。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关于调整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费实物量标准的通知》(湘行【2016】430号)及我省实际物价水平,将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20元,其中伙食费260元,衣被费10元,医疗费20元,公杂费30元;拘留所和强制隔离戒毒所被监管人员伙食费参照本地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费标准执行;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对被监管人员提供常见疾病简易处置所需费用,参照本地看守所在押人员医疗费标准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所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生理脱毒所需医疗费用,按每人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执行。
我所业务工作专项经费,在市财政局政法科(县、市集中)专项戒毒经费专户中进行单位部门预算,专款专用单独拨付、开支。
根据怀化市公安局、怀化市财政局怀财行(2006)68号《关于怀化市戒毒专项经费筹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专项戒毒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脱毒治疗费、戒毒药品、医疗器械购置费、戒毒人员护理费、检验费用、水电费、电话费、被褥消耗、日常生活用品费、车辆维修及油耗、戒毒区各项简易维修费、戒毒人员重大疾病治疗费、意外伤害治疗费、死亡安葬费、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设施购置与维护费、禁毒教育宣传费、聘用人员工资开支等与戒毒工作有关的管理费用。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经财政部门同意后,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管理情况分析
戒毒所2021年业务工作专项支出执行以下管理制度:
(一)业务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财政部门根据专款专用原则,设立“怀化市专项戒毒经费专户”,对筹集的专项戒毒经费由市财政进行专户管理。我所对于专项资金的管理,主要加强了项目管理的制度建设和日常检查监督机制的建设。我所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监督小组,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全部资金由所财务室统一管理。我所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单位财务监督小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021年继续深化戒毒人员医疗社会化,坚持政府采购医疗服务,2021年怀化市红十字医院中标,采购金额92.2万元。
(二)分账核算、专户管理,资金使用的申请与审批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确保经费资金专款专用,并制定了《戒毒所食堂、代销采购管理制度》、《内部财务制度》等制度。物资采购前首先由后勤部门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时,至少有2名以上采购人员参与,对采购的物资由验收人员保管,建立台账记录物资收发情况,并按月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相关发票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送分管所领导审核、再由财务室审核,最后报分管财务的所领导签字同意报账后到财务室结算。
四、资产管理情况
1、我所资产管理制订了《戒毒所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货物、服务、工程必须上平台采购。资产由后勤统一管理,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登记,建立资产使用保管责任制,对资产的采购、发放、保管等均由专人负责,严格各项手续。对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做到账、物相符。财务室建立固定资产账目。
2、资产购置由后勤根据各科室工作需要提出申请或计划,根据采购金额大小报分管财务副所长或提请所务会研究同意,经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按财务管理规定购买,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由单位财务监督小组和分管财务领导、财务、使用科室进行价格谈判、货物验收、结算支付。
3、每年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资产,报财政局资产科进行处置。2021年资产购置37.77万元,处置报废15.16万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所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性评价
1、本年预算安排控制较好, 2021年我所预算支出总额为11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2万元,项目支出454.6万元。本年决算实际总支出为135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95万元,项目支出335.21万元。预、决算差异180.56万元,差异率为15.35%,主要增加原因是:
a、人员经费增加296.08万元:
2021年工资、津补贴、奖金发放增加102.21万元;退休人员春节一次性补助发放增加41.72万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增加70.87万元;我所临时搬迁到洪江市办公,因路途遥远采取A/B班全封闭式值班模式,伙食费补助增加66.51万元;补缴2020年公积金增加10.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4.39万元。
b其他支出增加22.68万元,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c公用经费节约18.81万元。
d、项目支出减少119.39万元,其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戒毒人员关押量未达到预期,造成经费结余。
(二)行政效能评价
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建立节约型机关,2021年我所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
1、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地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如:参照执行《怀化市公安局内部控制制度》、搜身款移交使用管理流程、修订《内部财务制度》、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开通戒毒人员零用钱专用账户等。
2、重视制度的学习和宣讲工作,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根据中央、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实施意见》、《怀化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怀化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及时将上述文件精神在机关各处室进行转发,并结合“三严三实”要求开展工作,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学习,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我所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极大强化了机关厉行节约管理意识。
3、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
除按照财政要求对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进行例行公示外,根据经费支出情况,定期进行经费支出财务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和绩效评价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对经费支出的管理状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各项经费管理和监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4、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货物、服务、工程按怀化市财政局的要求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平台采购。
5、加强了会计核算工作。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财务人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多次参加财政局、公安局组织政府会计制度培训,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并考核合格,提高了财务核算质量。
(三)项目产出及社会效益评价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在市公安局党委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的领导下,新任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全所民警深入贯彻省、市公安局局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湖南“三高四新”战略和省厅“四个大抓”警务战略,按照“六为戒毒所”的职能定位,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做强智慧监管,整治顽瘴痼疾,着力构建安全规范文明管理运行机制。
2021年产出指标如下:全年新收戒920人(其中女性92人),转司法戒毒所870人(其中女性82人),因病转社区戒毒7人,转刑事强制措施120人,全年实现安全零事故、疫情零感染、人员零减员的“三零”目标。张世莲荣获市首届“争做新时代怀化向上向善好青年”荣誉称号,杜民荣获省禁毒主题宣传系列宣传活动“讲述身边的禁毒故事”总决赛一等奖,3名同志荣获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9名民警受到市公安局嘉奖
我所认真贯彻落实监所防疫标准高于社会面总要求,始终不渝、毫不松懈做好监所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守场所封闭管理、核酸检测、轨迹核查、收戒过渡隔离“四条底线”,严把“四道关口”。以疫情“零感染”为目标,结合实际,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要求,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适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指引。重点加强戒毒人员的轨迹核查,体温核酸检测,过渡隔离,组织接种疫苗,严格落实定期消毒制度,每天对戒毒人员进行2次体温测量,每周对戒毒区进行2次的彻底消毒,所内开展防病防疫宣教活动。按时间入所入病室,分区分类进行隔离;出所开展防疫告知,疫情防控宣传到位。做好病室通风,严格落实医疗工作制度,每天2次巡诊,确保戒毒所的安全。全所工作人员疫苗接种率达100%。同时,严格加强对民辅警、工作人员防疫要求,严格要求监管民(辅)警上岗要戴口罩,强化队伍“八小时外”管理,建立轨迹核查管理台账,坚持每周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我所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开展走访回访。发挥职能作用,为服务县域警务和禁毒人民战争投入更多的努力,全所民辅警利用休息时间转送戒毒人员,及时空出戒毒床位服务办案单位。为戒毒人员亲属开通了“网上顾送零用钱”的账号,极大方便了戒毒人员亲属。戒毒所将禁毒宣传工作纳入每年年度工作计划,结合职业特点,将禁毒宣传纳入主责主业。全国先进工作者、戒毒所三级警长张世莲同志,将对青少年的禁毒教育列为重点,多次深入全市各类学校,开展禁毒教育、弘扬劳模精神,深受师生好评。戒毒所民警杜民,多次代表戒毒所、市公安局和怀化市,参加各类禁毒宣传(演讲)活动,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2021年6月 25日湖南省禁毒主题宣传系列宣传活动“讲述身边的禁毒故事”总决赛中,杜民宣讲的作品《警魂的高地》在总决赛中斩获唯一的一等奖。充分调动了全民参与禁毒的积极性,有力推动了全省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进一步深化。我所邀请市政协委员、中央文明办助人为乐类“中国好人”获得者颜丫丫,靖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任、靖州县志愿者协会会长秦明等志愿者地举办了“6.26”国际禁毒日“王一博正能量粉丝公益站”捐赠图书角启用仪式。“王一博正能量粉丝公益站”戒毒所图书角的建设,得到了热情帮助,来自祖国各地“王一博正能量”粉丝们无私奉献,纷纷给图书角寄来了法律、教育、技术培训类教材等图书和杂志2000余册。我所还组织民警到扶贫村、乡村振兴村的学校,到社区等开展禁毒宣传,发放禁毒宣传手册1000余册。
(四)可持续性评价
2021年全国共破获毒品案件6.4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2万名,缴毒55吨多,分别下降22.9%、18.6%和14.8%。查获吸毒人员42.7万人次,同比下降30.8%。禁毒重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34个县(市、区)毒品问题严重的状况得到了根本扭转,戒毒康复效果持续巩固,戒断三年未发现复吸人员近300万名。尽管全国的毒情有所好转,但禁毒工作不能松懈。2020年受疫情和改扩建工程影响。本所于2020年6月23日临时搬迁到洪江市监管中心,新办公地点戒毒人员床位数只有486张,不能满足收戒需求,需加快新所的建设。本所临时搬迁后考虑到距离市区较远上下班不方便,值班模式采取A、B班全封闭式制度,同时投入资金对工作人员、戒毒人员的生活设施进行改造,打造监所安全。
(五)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社会公众了解了戒毒工作,认识了毒品的危害,法制意识得到加强,社会的安定团结得到保障,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得到了提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单位临时搬迁到洪江市且实行封闭式值班,造成办公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急剧增加,而公用经费逐年压减,造成开支不足。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与财政的衔接工作,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2、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尽量将预算项目编制准确,减少实际支出与预算指标的误差。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地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3、厉行节约,强化管理,节约开支。
4、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
5、建议财政部门相关业务科室经常来所检查指导工作,经常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6、加快戒毒所改扩建工程进度,保证按计划回迁,以便于更好地开展戒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