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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3 13:06 信息来源: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度我委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职责,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工作任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年内没有因为行政行为不当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等问题和现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位居全省前列,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等获评市优秀单位。根据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相关规定,现将我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投资项目审批效能得到了新的提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共计清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43件。组织梳理上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3个,年内有1个案例被国家发改委采纳,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第五批典型案例通报中对我市主动上报案例给予了表扬;依法、妥善处理了有关市场主体对我市芷江、会同、通道在共享单车领域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投诉举报,及时纠正了有关违法行为。投资项目审批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严格落实“集中办公、集合查验、集成审批”“三集”审批机制,企业项目核准和备案实行全程网办,积极主动探索政府投资项目的全流程管理。2023年度核准和备案企业投资项目31件,核准3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实现即时办结;审批市本级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70件、审核概算8件,办件量同比去年增长100%,审批平均用时3.5个工作日,相比去年平均减少0.5个工作日。

(二)大力推进依法治理,重要领域立法工作有了新的突破。为加快推进鹤中一体化发展和“怀化国际陆港建设”,确保相关扶持、促进措施能落到实处,突出加强了鹤中一体化和“怀化国际陆港”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我委牵头起草的《怀化市鹤中一体化发展促进条例》于2024年1月17日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我委全程参与起草的《怀化国际陆港建设促进条例》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大力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监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我市年度信用监测排名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中居第94位,是我省进入前100位的3个地级市之一。一是推进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我市市民政局、市住建局等16个市直部门出台了《怀化市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实施办法》、《怀化市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20个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文件。二是推进了信用修复和信用核查,在信用中国为我市企业办理信用修复831次、为公务员录用等查询社会信用记录2202人次,全市已有251个市直及区县单位利用信用中国(湖南怀化)网站、怀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展相关信用核查。三是健全完善了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辖区内政府机构(含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中只有1个事业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占比为0.019%。四是加快了信用数据的互联互通,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实现了与国家中小微企业信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省级节点的对接,并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等15个市级自建平台联通。

(四)坚持依法行政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治机关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一是逐步规范了重大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度,我委在2022年及2023年均在委官网公开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是健全完善了依法行政相关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主要落实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2023年度制发(含代市政府起草)规范性文件3件,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进行了公开;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坚持执行征求公众意见、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步入正轨,在起草法规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重要民生价费过程中以及签订重大合同协议前,均进行相关合法性审查,2023年度共计对地方法规草案1件、范性文件3件、合同协议15份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同时,对相关影响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本部门全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其依据、所需申报材料清单、审批时限、流程等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我委官网设置有政务公开专栏,凡属于主动公开的有关规划计划、立项审批、价费管理政策、重点项目和产业发展情况等政府信息,均第一时间在上述栏目公开。继续推行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法律顾问为我委提供11个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三是规范了相关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其中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年度共计公开行政执法信息129条。推行涉企“柔性”执法,依据单位制定的免罚轻罚清单,对8家粮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给予了现场警告。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对14家企业进行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委内有关专项抽查工作较去年提前5个月完成。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委属相关执法岗位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有13人新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确保了行政执法的需要。

二、主要问题和不足

根据省法治督察反馈情况及自我梳理情况,我委还存在下述问题:

(一)相关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规范自由裁量权方面,目前参照省发改委出台的标准执行,没有结合市本级职能职责制定市本级裁量权基准。在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时,没有注明决策依据。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部分文件没有明确具体有效期。

(二)有关政务公开公示不规范。执法人员的信息公示方面,我委虽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了公示,但没有在官网进行公开;免罚轻罚清单没有在委官网及时公示;公开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据等,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进行动态更新。

(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内部联合检查、年度执法计划制定等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没有覆盖大部分行政检查事项。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完善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完善了领导机制。成立了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的“怀化市发改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发展改革法制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二是落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相关制度,相关述法报告及时上报了市委依法治市办。三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法治建设相关重点任务列入了市委市政府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及我委年度真抓实干必争事项。

(二)加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一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纳入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和年度普法计划;2023年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1次集中学习(扩大)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组织相关二十大精神学习10余次。三是严格落实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2023年度委党组中心组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集中学习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7部。

(三)扛起了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领导责任。坚持对法治建设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重点任务,亲自研究、亲自协调和亲自督办。年内组织研究、调度委属国有企业涉及国有资产的重大诉讼、重要民生价费审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关重点领域立法、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等有关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10余次。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宣传工作,学会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和发改工作。主要是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面和系统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组织相关专题辅导、宣传等。

(二)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充分发挥发改职能,突出抓好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涉企收费管理等发改部门牵头负责的重点任务的落实工作。二是进一步对标对表,按照省、市相关时限要求,做好相关重点领域立法、健全依法行政机制和行政决策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系列工作。三是扎实做好省、市2023年度法治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持续完善委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重点任务亲自研究、亲自协调和亲自督办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委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三是巩固法律顾问制度、探索建立公职律师,真正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