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14 00:00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发改局、房产局,鹤城区、洪江区住建局:
现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7〕68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怀化市房产管理局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