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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怀化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31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2-10-03 11:51 信息来源:怀化市发改委

《关于请求增加能耗指标的建议》提案如下:

一、能耗双控政策演变情况

国家“十一五”期间把单位GDP能耗降低作为约束性指标,“十二五”期间在把单位GDP能耗降低作为约束性指标的同时,提出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十三五”时期,国家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明确要求到2020年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降低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国务院对“双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奖惩分明、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强化政府考核“指挥棒”作用,鼓励节能提高能效,保障合理用能、限制过度用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以尽可能少的能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9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明确了“十四五”能耗双控制度的总体安排、工作原则和任务举措继续将能耗强度降低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从严控制,将能源消费总量作为工作推进的引导性指标,通过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完成。突出强度优先的前提下,总量进行弹性管理,主要引导方向为:一是对国家重大项目实行能耗统筹。二是严格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耗增量。三是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考核。四是在完成能耗强度降低激励目标的情况下,能源消费总量将免予考核。五是推行用能指标市场化交易。目前,国家正在依据《方案》完善制度,“十四五”能耗双控考核方案暂未出台。

二、溆浦县能耗增量分配问题

⠂ “十三五”完成数据上看,溆浦县五年强度降低率分别为6.5%、8.59%、4.11%、3.11%、1.52%,至2020年底能耗总量78.26万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较2015年降低21.81%。分配增量9.54万吨标准煤,实际使用增量7.94万吨标准煤,双控考核目标全面完成,数据客观反映了溆浦县经济正由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提升型过渡的特点,双控工作卓有成效,希望总结经验,在“十四五”更进一步。从目前的了解的情况看,根据《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精神,既然对总量进行弹性考核,就不会再选择增量配额管理的方式。我委将按国省出台的考核方案制定相应指标分解方案,确保考核公平性。

三、湘维复产相关问题

⠂ 我委充分理解并支持湘维根据央企纾难解困政策复工复产,就项目能耗审查相关事项,我委于2021年11月18日专程赴现场调研指导,经请示、咨询省发改环资处、省节能监察中心,认为项目当时已实际完成建设,不适用新开工项目节能审查程序。考虑到项目涉及煤耗,按“两高”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县级政府需编制煤耗消费替代方案,企业需承担减煤降碳义务。已指导县节能主管部门依据项目投产规模,积极推进工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分年度实现替代平衡。因市级也不掌握煤炭增量额度,没有条件在市内实现统筹平衡。能耗增量问题,因目前属于弹性考核方式,在投产后能效达到行业标杆水平的条件下,增量部分将不纳入考核范围。

综上所述,鉴于目前国家、省暂未出台考核方案,希望市县两级共同努力推进存量“两高”项目清理工作,把握政策调整契机,顺利实现煤耗替代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