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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怀化市档案馆库房改造项目工程实施方案(代可研)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1-06 17:02 信息来源: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怀化市档案馆库房改造项目工程实施方案

(代可研)的批复

怀发改投资202543

怀化档案馆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怀化市档案馆库房改造工程项目审批的函》及实施方案(代可研)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切实加强档案的安全保管保护,根据现行消防规范要求需对档案馆原有消防设施进行改造根据市政府决策,同意你单位实施怀化市档案馆库房改造项目工程项目代码:2511-431200-04-01-929580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怀化市迎丰中路333号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怀化市档案馆馆库,。主要建设内容为增设消防灭火(高压细水喷雾)系统,配设长5米,宽6米,高3米,总建筑面积为35.70平方米,结构为砖混结构的独立消防(高压细水喷雾)水泵房。水泵房安装一楼北边办公楼厕所外,办公楼和库房之间的空地处。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投资28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万元,预备费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根据《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怀政办发〔201721号)第十八条之规定,该项目可以不报批概算,其建设投资按估算投资额进行控制。

相关文件依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怀档案20251号、怀档案20252号文件的签批意见、怀化市财政局出具的《关于市档案馆库房消防改造项目资金的安排意见》、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关于申请办理档案馆库房消防改造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的复函怀化市档案馆党组会会议记录、怀化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出具的《关于怀化档案馆库房改造(水泵房)人防备案申请的批复》

五、建设工期为90,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对因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延误工期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规定的工期届满后1个月内向怀化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项目竣工后1年内未完成结算造成项目超出估算的,对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追责问责。

六、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七、该项目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标准,可以不招标。

八、该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国令第688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湖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湘办发〔201913号)的规定执行。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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