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18 16:01 信息来源: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怀化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北区一期工程概算总投资的批复
怀发改社会〔2025〕20号
怀化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调整怀化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北区一期工程概算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以及中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怀化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北区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变更回复函》文件、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书》等,经研究,现调整批复如下:
一、核定怀化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北区一期工程(项目代码:2309-431200-04-01-480247)概算总投资为9429.90万元(概算总投资汇总表见附件),其中:工程建设费7830.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29.77万元,预备费443.0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26.30万元。
二、项目编码不变:2504-431200-04-01-241236。本次概算调整,取消地下通道建设费用,适度调整防洪安全所需挡土墙、车型桥等相关工程费用,原怀发改社会〔2023〕22号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文件继续有效。
三、请严格按照我委批复的概算总投资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建设方案,确保项目建设内容与可研批复保持一致、实际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概算总投资的,须事前向我委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今后,对主要因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建设方案和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造成超概的,将按有关规定 进行追责处理后,再按程序办理调概手续。
四、请项目单位、代建单位(实行代建制管理的项目)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概算总投资。如因代建单位自身管理原因造成超概的,按现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将该单位列入湖南信用信息网“黑名单”,依法限制其参与代建活动,同时由代建单位赔付相应超概投资。
五、请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向我委报送该项目建设概算执行情况。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现场核查或委托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概算总投资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适时组织项目后评价或绩效评价。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 月18 日